你爸爸和我妈妈是同胞姐弟,我和你是夫妻。据福州晚报报道,福清法院结案了一起涉及一对近亲结婚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案件。
事情是这样的,小芳在一次偶然中,咨询律师关于离婚诉讼的事,知道了自己与丈夫的婚姻并不受法律承认。
小芳和小明在确有表兄妹的关系下,在2003年,向民政局隐瞒了这一亲属关系,固执的结为夫妻。婚后两人生育了一儿一女,然而他们执着的爱情并没有低过生活的柴米油盐,随着生活琐碎不断,双方矛盾愈演愈烈,最终夫妻感情不合,分居多年。
在得知自己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后,小芳将小明告上法庭,要求法院解除和小明的婚姻关系,并要求法院对其一双儿女的归去分配提出解决方案。
而法院接到诉讼也是尽快的调查清楚,确认小芳和小明确实是表兄妹关系,属于婚姻法禁止结婚的亲属,最终判决俩人婚姻无效,他们的孩子也到了妥善的安排。
同时法官表示:应尊重婚姻律,树立正确爱情观,要是发现自己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方便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救济。
对于这一闹剧般的婚姻,网友也是各抒己见
难怪还存在这样的事,原来是都在听风作案啊
感情都不不听劝是吧
就算为了下一代好,别挑战科学啊
这么看下来,真是令人咂舌。
都不顾及后代是否健康,是否正常生活,都在挑战律条。生下有问题的孩子只能无力的承担父辈带给自己造成的结果,诉苦无能。
是什么导致他们明知道近亲结婚孩子存在一定畸形隐患还是执意在一起呢,我大胆的猜测一下
1.刺激
荷尔蒙上头的两个年轻人单纯享受爱情带来的甜美,再加上这么亲近的关系,兴奋上头了。
2.不在乎
只想过好当下,顺便赌一把孩子的未来,万一就没问题呢,怀着侥幸的想法,满不在乎的结婚生子。
3.愿意接受孩子
要不就是做好了接受孩子可能不正常的打算。
4.没钱,只能近亲
可能是娶不到老婆,刚好家庭撮合,自然而然就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