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不能。
第1个原因,2016年以后,就已经实现了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并轨调整
从2016年开始,不论你是从企业单位退休,还是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那么都按照相同的养老金的调整办法来实施,也就是今天我们所见到的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这也就意味着早在2016年以后,就实现了养老金的并轨,所以说并不会出现企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一个办法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又按照另一个办法调整,那么这是不会出现的。
如果真如我们题目当中所说的,你的待遇高于6000元,不再进行增长,那么原则上来讲就违背了2016年,实现企事业单位养老金调整的并轨办法。很显然,这是不可行的。
第2个原因,违背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原则
我们有很多人,他的工龄缴费年限比较长,平均缴费指数也比较高,那么最终才能够获得更高的养老金。但如果说以后6000元以上的个人,不再增长养老金的时候。那么对于这个所谓的多缴多得。长缴长得,就没有任何的激励措施了。很多人也就不愿意按照更高的标准来参保缴费,因为只有6000元以下才会增长养老金,反而到了6000元以上就不会增长养老金了,所以干脆就按照低标准来进行缴费,这就违反了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也是不可行的。
第3个原因,不同地区之间物价水平,工资标准有一定的差异性,不能一刀切
不同的地区之间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有所不同,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也有所不同,包括物价水平肯定都是有所不同的。如果单纯的按照6000元以上不再增长,6000元以下继续增长,那么很显然,对于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来讲,都是一种不合理的调整机制。那么很显然这也是不可行的。
综上所述,虽然这样的想法出发点,可能是好的,因为它能够,进一步缩小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之间的差距。但实际上执行起来却是很有难度的,几乎是不可行的,因为他确实违背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公正性,甚至是可持续性。最终是不能够实施的,所以也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