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的报道,车主刘先生早上出门时,发现自己好好停在小区空地的摩托车倒在地上,刚开始还以为是风刮的,可等他要出小区时,又看见另一辆摩托车也遭了殃,这才觉得不对劲。

调了监控一看,一个大妈晃晃悠悠走过来,伸手就把车给推倒了,看那动作,压根不是不小心碰倒的,就是存心使的劲儿。

刘先生这心里别提多憋屈了,他说自己停车特别讲究,专门找的小区边角空地,既不挡道也不碍事,平时骑车进出都轻手轻脚的,生怕油门声吵着邻居,这么注意分寸的人,平白无故遭这档子事儿,换谁都得喊冤。

后来找到了老人,67岁的人了,按理说该是受人尊敬的年纪,怎么反倒干起这种糊涂事,摩托车可不比自行车,随便一推倒,修起来动辄就是上千块,两辆车加一块儿,损失差不多2000块钱,顶得上普通人小半个月工资了。

警方处理得倒是干脆,给老人定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拘留12天,可问题来了,老人是进去了,车主的损失谁给赔,老人不赔钱,家属到现在都躲着不见人,电话不接,面也不露,摆明了要当老赖,这可把刘先生给难住了,修车钱得自己先垫着,找谁说理去。

按说,这"老小孩"惹了祸,总不能光让外人吃亏,谁家都有老人,大部分都希望受人尊重,可尊重是相互的,不能仗着年纪大就为所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