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家埃里希·弗洛姆曾说过贪婪是一种会给人带来无限痛苦的地狱,它耗尽了人力图满足其需求的精力,可并没有给人带来满足。贪婪是一种原罪,它能够让我们化身成为一个恶魔,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
贪婪让我们沉浸在对金钱和权力的渴望,只要是产生了这种苗头让自己陷入其中,我们就会因为异样的快乐而深陷其中无法自拔,甚至做出一些惊世骇俗的事情。重庆一名涉黑女大佬囚禁了百余名女性,在15年里建立了9个窝点共获利一亿余元,而她是怎么做到的呢?
9个卖淫窝点,19个关押小姐的住所,15年的时间里容纳了2000多名女性从事非法活动,另外拐骗并关押100多名小姐从事卖淫工作,接客量甚至数不胜数。这便是当年重庆市有名的"亮点"茶楼犯下的恶行,案发之前如果你和出租车提到"温开水""80元"这两个词汇,司机便会将你带到这里。
这个茶楼几乎所有的出租车司机都知道,可是它却能安然无恙整整经营15年,为什么这个非法团伙能够不断做大做强,它的背后究竟有怎样的势力帮助它呢?
王婉宁出生在重庆市,她们家一共有兄妹五个人,除了大哥以外全都是女孩,这让她们的父母十分难过,在心底里将这个家庭的未来全部寄托在大哥身上。不过她们的家庭条件虽算不上十分富有,但也小有资产,所以他们一家的生活也并不拮据,所有的孩子都被送进了学校,父母也希望她们能够靠读书来充实自己。
但是在老三王紫绮和老四王婉宁上高中的时候,她的大哥却因为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判处了死刑。这让整个家庭都陷入了绝望,一个能够撑起这个家庭的顶梁柱瞬间崩塌了,此时她们的家庭虽然还有些钱,但是长此以往也支撑不了所有人的支出。
此时王紫绮向父母表示在高中毕业后想要来到社会打拼来维持家庭的生活,王婉宁虽然也有这个想法,但是却被王紫绮打断了,让她先读完高中之后再说。于是王紫绮便进入了这个社会,想要抓住一个机会赚到一大笔钱,这样就能保证一家人衣食无忧了。
1994年的时候,王紫绮听说近些年来美容行业十分赚钱,她便带着自己的妹妹王婉宁开了一家叫做"月馨"的美容店,而这也是日后她们设立的大型窝点的前身。但是店面的生意却十分冷清,这让姐妹两个人十分失落,一个好心的同行向她们提了一个建议。
"你们光这么开美容院可不行,得找一些小姐来提供有偿的非法服务啊。"这句话让姐妹两个人瞬间茅塞顿开,进入了这个非法的行业,招揽了几个小姐。但是两人的行为并没有改善美容店的生意,甚至几乎要落到要破产的境地,而就在这时,两人碰到了属于她们的贵人。
某一天,有一男一女来到了他们的店铺,男人叫做陶铭古,女人叫做钟光玉。钟光玉在年轻的时候就始终混迹在非法行业中,随着时间的变化,她也被行业里的人尊称为钟姐,而她也懂得这个行业所有的规矩,也认识很多相关的人员,而陶铭古也是一个混迹在小姐之中的人,懂得如何管理小姐,小姐也愿意听他的话。
这两个行业中的精英的到来让"月馨"美容店的光景瞬间得到了转变,在两人对于店铺和平时的管理结构进行完善,"亮点"茶楼就此建立。陶铭古负责管理,而钟光玉负责寻找小姐,并在日后诱骗了许多女性,强迫他们进行非法交易。
其实让小姐来店里工作并不是难事,而他们为什么要选择诱骗女性呢?陶铭古提出了一个建设性的建议,如果能够拥有固定的小姐,就会吸引到很多回头客,这才能让生意变得更好,于是四个人便商量了一个丧尽天良的办法,那就是限制小姐的人身自由,统一进行管理,业绩不好的或者是想要逃跑的就拉出来当众殴打。
钟光玉便来到了劳务市场来诱骗外地打工的女性,她们得知真相之后都想要离开,但是进入茶楼之前她们的随身物品便被没收了,很多女性为了保住性命只好选择了妥协。陶铭古也会让真人对她们培训,如何取悦顾客接待顾客一条龙服务。
小姐们被统一安排在陶铭古承租的宿舍,每天都会用大巴车接送她们上下班,对于那些想要逃跑的人,看管人员便会用绳子困住他们的手脚,甚至进行惨无人道的摧残。其中有一名女子因为长时间受到摧残,一见到男性就会不由自主的脱下衣服,甚至在被解救后回到家中也需要家人将她的手脚捆住才能入睡。
其实茶馆是有"保护伞"的,但是王家姐妹却故意让人穿着假警服来搞突袭,有些不甘心的小姐便会找到警察求助,但是如果有人说出关于这里的任何事情,就会遭到殴打。陶铭古则会警告他们,逃跑是没有用的,警察全是她们的人,举报只能换来一顿毒打,就这样这些被诱骗的女性见状认为王家姐妹权势通天,只好选择认命。
不仅如此,茶楼为了让嫖客打发时间,还专门设立的多个台球室和乒乓球室来供他们打发时间,而且价钱也十分低廉,所以深受嫖客喜爱,甚至需要排号进入。在这种惨无人道,无本万利的经营模式之下,王家姐妹经营的团伙已经发展到80多名员工,一个非法犯罪的组织逐渐形成。
直到2009年8月7日,重庆市警方将她们钻研的窝点全部端除,并在日后将团伙的全部人员全部抓获。2009年9月,警方抓到了王紫绮和陶铭古等人,在2011年3月,金刚也在菲律宾抓到了王婉宁,而她的丈夫也迫于压力主动投案自首。
根据《刑法》规定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2010年8月,王紫绮和陶铭古因涉嫌非法拘禁罪等罪名,多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王婉宁和她的姐姐妹妹也终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因为对于金钱的欲望,王紫绮和王婉宁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即便是让他人受到伤害也要达成自己的目的,而犯下罪行的人终将得到正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