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1月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并公布了3起典型的网络主播偷税案件后,近期,税务部门又曝光2起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再次引发公众对于平台经济税收监管的关注热议。多名专家在采访中表示,当前平台经济发展态势向好,正逐步成为助推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但其产业特性也给常态化税收监管带来了巨大挑战,如今,需要尽快建立网络交易涉税信息报送机制,应有针对性地健全相关制度法规,推动平台经济沿着合法合规的轨道前行,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

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近年来,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已然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强大引擎,并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创新、带动就业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但与此同时,平台经济的虚拟性、隐蔽性、跨地域性等特点,也给现有的税收监管带来了极大挑战。

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也要求,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健全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平台企业规范经营、有序竞争、提升质量,促进各方主体互利共赢。

"平台经济连接的多元主体分散于不同领域、不同地区,税收征管信息资源呈现'碎片化'状态,而且交易的信息流、资金流、合同流、票据流等相对分离。"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

"从税务部门之前曝光的案件就可窥见一斑。网络主播偷逃税的手段五花八门,但主要利用的还是信息不对称这一漏洞。"施正文解释,网络主播的收入来源较多,且交易方式具有多元性,这些数据分散且隐蔽,基本都是由第三方平台掌握,相关部门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等资源来获取,且得到的信息可能依旧不完整。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范子英也认为,相关部门不掌握平台内经营者涉税信息,导致常态化监管无法实现,偷逃税操作空间大,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这不仅扭曲了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也使得资源无法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一些真正有创新能力与发展潜力但坚守法律底线的企业可能会因成本劣势而被边缘化。长此以往,会破坏整个市场的生态平衡,阻碍经济健康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步伐。"范子英表示。

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平台应履行相关责任义务

创新性的商业实践总是领先于法律与制度进程。在面对平台经济这一新兴产业模式时,需要更新治理与监管理念,针对新事物的新特点展开规制创新。

我国平台经济治理正在逐步规范。在现阶段,平台经济从事经营的多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纳税知识和能力方面较为薄弱,"想要实现该行业的公平竞争,就需要平台的经营者和参与者提高纳税意识,与管理部门一起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施正文表示。

具体来看,施正文认为,平台作为连接买卖双方的桥梁纽带,掌握着海量的交易数据与信息资源,这些数据资源用于新业态的常态化监管,既有利于识别偷逃税风险,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又有利于促进平台企业合规经营。因为在他看来,如今的数字平台远不止是允许信息发布任由资源自行匹配的网络中介,也充当着维护网络市场秩序、经济秩序的公共管理者角色。

"平台企业应认真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督促协助相关从业人员依法纳税。通过履行税收征管义务,平台企业可以降低平台经济活动参与者的纳税遵从负担,规范平台经济的税收秩序,防范不同参与者之间的不公平竞争,有利于改善平台经济的整体营商环境与合规环境。"范子英表示。

借鉴国外经验做法,建立更加完善的制度法规

实际上,从国际上主要国家的探索实践经验来看,建立网络交易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成为主要经济体加强平台经济税收征管的重要举措。

比如,美国专门建立了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报告制度和税务信息披露制度;法国在《法国共享经济税收法案》中增加了平台企业运营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交易信息的规定;OECD于2020年7月先后出台《平台运营商针对共享和零工经济中的卖方进行报告的示范规则(MRDP)》及《行为守则:税务机关与共享和零工经济平台之间的合作》,旨在建议各国构建统一的高质量、标准化和多边的信息报告准则。

其中,业内普遍认为,欧盟的做法具有代表性。据了解,今年以来,欧盟各成员国正式执行欧盟征管合作指令第七修正案(DAC7),要求欧盟统一市场内的数字平台运营商,无论其注册地是否在欧盟区,只要在欧盟市场内开展经营活动,就必须对平台内卖家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平台运营商需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卖家的基础信息和交易信息。未按期报送信息的平台和卖家,将被处以撤销注册、关闭商铺、高额罚款并面临刑事指控。

"DAC7对欧盟统一市场内互联网平台涉税信息报送进行了规范,明确了谁来报、报什么、怎么报、不报怎么办四方面问题,保障了信息报送制度的有效施行。"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杨小强在接受采访时说,加强对平台经济的税收监管是大势所趋,也是未来国家常态化税收监管的重点方向之一。

我国同样重视平台的涉税信息报送问题,近年来,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比如2018年出台的电子商务法,就要求平台承担税务信息报送义务。

杨小强表示,我国已经为平台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环境,加强对平台经济的税收监管有助于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可考虑在借鉴世界主要国家做法的基础上,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平台涉税信息报送制度,提升数字平台经济领域税收征管的透明度,创造更加公平、可预期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

同时,施正文指出,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压紧压实责任,落细落实举措,着力构造与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制度环境和监管模式,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为经济长期良性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