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父亲当众脚踹年幼女儿,路人出手制止施暴,却因将对方推倒致轻伤,一审被判故意伤害罪。
这起案件迎来新进展,二审法院裁定将案件发回重审,当事人实名公开发声,希望能够改判无罪。

当事人发文
事件经过
2024年5月26日深夜,山东聊城一处广场上,一名男子当众多次用脚踹打自己的女儿,小女孩无力反抗,处境十分危险。
路人刘旭途经此地,目睹了这一幕,不清楚双方父女关系的他,当即上前劝阻制止暴力行为。
面对劝阻,施暴男子不仅没有停止,反而情绪激动,对刘旭进行挑衅。
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伤害孩子,刘旭在制止过程中将男子放倒,最终造成对方轻伤。
事发后,刘旭第一时间选择报警,现场完整的监控录像,记录下了整个事发过程。

可是,后续的司法结果,却让不少人感到意外!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旭的制止行为超出了合理防卫限度,最终判决其构成故意伤害罪。
一审判决作出后,刘旭提起上诉。
案件进入二审阶段,法院审理后裁定,将此案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时隔两年,刘旭选择在网络实名发声,讲述自己的遭遇,希望检察机关可以撤诉,或是通过重审改判自己无罪,还见义勇为一个公道。
事件曝光后,出现了两个不同的观点:
有人认为刘旭是为了保护孩子,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被追责;也有人表示,制止暴力要把握尺度,超出必要限度,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对此,有以下三点看法:
首先,家暴不是家务事,公共场合施暴本就该被干预。很多人纠结于施暴者与孩子的父女身份,认为这属于家庭内部矛盾。
但暴力发生在公共区域,且针对毫无自保能力的未成年人,已经突破了家庭纠纷的范畴,属于违法行为。
路人出于保护孩子的目的出手干预,本身符合社会公序良俗。
另外,深夜突发的暴力场景下,制止者很难精准控制力度,要求普通人在紧急时刻做到绝对"恰到好处",本身并不现实。
司法判决不能只看最终的伤情结果,更要结合施暴程度、事发环境、当事人的主观动机综合考量,才能兼顾法理与情理。
最后,不该让善意因追责而沉默。这起案件牵动人心,本质上也是大众对见义勇为的担忧。
如果出手救人,还要承担法律风险,今后再遇到类似的暴力事件,很多人会选择沉默。所以,完善正当防卫认定标准,为善意兜底,才能让更多人敢于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