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菲律宾前总统杜特尔特被捕,已然过去了三个月时间。对于一位年逾八旬的老人而言,这样的牢狱之灾着实难以长久承受。近日,杜特尔特的律师团队以人道主义因素为考量,向海牙国际刑事法院(ICC)提出请愿,期望能够暂时释放杜特尔特。
杜特尔特方面提出的这一请求,在国际刑事法院的过往案例中并非个例。
依据《罗马规约》,国际刑事法院是允许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嫌疑人"批准临时释放的,特别是当嫌疑人面临人道主义风险,例如健康状况出现恶化等情况时。
杜特尔特的律师团队正是基于这一点,指出杜特尔特年事已高(80岁),且糖尿病与心脏病病情不断恶化,同时强调他如今已不再拥有政治影响力,也不存在潜逃风险,这些理由完全契合国际刑事法院对于临时释放的常规标准。
在杜特尔特之前,国际刑事法院也曾批准过多名非洲领导人临时释放。
以肯尼亚副总统威廉・鲁托为例,在2007年选举暴力事件中,他被国际刑事法院起诉。在此期间,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发生了恐怖袭击事件,国际刑事法院特意批准其临时释放回国处理危机。
尽管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这一案例足以证明,在特殊情形下,国际刑事法院确实会基于程序必要性来批准临时释放,这与杜特尔特案中"健康与人道主义"的逻辑形成了相互补充。
在得知这一消息后,杜特尔特的儿子随即着手为父亲进行安排,他表示当下有许多国家都愿意接待其父亲。不过,具体会选择哪个国家,其家族尚未对外公布。
实际上,对于杜特尔特而言,在当前这种状况下,能够真正为他提供有效保护的国家并不多,但可以明确的是,中国绝对是其中之一。
首先,中国作为非《罗马规约》缔约国的身份,为杜特尔特提供了天然的屏障。
中国从未加入《罗马规约》,这就意味着海牙国际刑事法院的判决和指令,对中国均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依据国际法原则,非缔约国没有义务配合国际刑事法院的调查或执行其逮捕令。三个月前,海牙法院未敢在中国香港采取行动逮捕杜特尔特,正是基于这一规定。所以,中国的这种法律地位,将在未来为杜特尔特提供更为广阔的庇护空间。
其次,中国在主权原则上的立场十分坚定。
中国始终坚持国家主权优先于国际司法干预的主张,并且多次反对国际刑事法院以所谓的"普遍管辖权"干涉他国内政。
杜特尔特被捕后,中国外交部罕见地以强硬措辞批评国际刑事法院存在政治化和双重标准问题,强调其行动损害了菲律宾的司法独立。
这一立场为中国反对国际刑事法院对杜特尔特的管辖权提供了国际法理依据,间接为可能的庇护行为提供了合法性支持。
最后,杜特尔特执政时期的外交政策,也为他在中国寻求庇护创造了有利条件。
杜特尔特执政期间,大力推动菲律宾外交政策向中国倾斜,搁置了南海争议,签署了《中菲经贸合作六年发展规划》,并且接受了中国超过240亿美元的投资,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能源等领域。
他曾公开称中国为"善良的捐助者",这种务实合作使得中菲关系进入了蜜月期。再加上杜特尔特家族与中国的经济联系,以及其女儿莎拉与中方的互动,都构成了他寻求庇护的潜在政治资本。
然而,对于杜特尔特来说,事情并非如此简单。海牙方面似乎对他的去向十分清楚,他们不仅特意提出一些条件,将中国排除在了选项之外,还试图通过制度化的软禁手段彻底消除他的政治影响力。
在海牙方面公开的"紧急请愿书"中,他们表示对批准临时释放的提议并不反对,但强调杜特尔特方面需要满足附件中列出的一系列条件,而这些条件极为苛刻。
首先,接收杜特尔特的国家必须是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只有这样才能遵守该法院的条例,并且之后还要担保杜特尔特会依照法院程序出席听证会。这一规定本质上就是对中国的一种"定向排除"。
其次,在对杜特尔特的监管方面,海牙的要求不仅仅是物理层面的隔离,还要求他政治失声。
海牙法院律师透露,该法院还要求杜特尔特"不得使用任何移动通讯设备、互联网及社交媒体"。
这种断联不仅切断了他与菲律宾国内政治层面的互动,更使他无法通过舆论发声。与2021年肯尼亚律师吉切鲁临时释放时仅被要求"定期汇报行踪"相比,杜特尔特面临的通讯限制已经达到了司法软禁的程度。
同时,法院还要求他只能和经认证的直系亲属见面。这一措施直接瓦解了杜特尔特通过家族网络维系政治影响力的可能性。未来,他的女儿莎拉若要探视,还需接受全程监控,而其幕僚团队则被彻底隔绝在外。
甚至此前还有报道称,法院还要求杜特尔特远离政坛,不得发表政治言论。这一规定远远超出了《罗马规约》第五十八条的常规要求,实际上是对他言论自由的剥夺。
面对这些条件,杜特尔特将陷入两难的境地。若接受条件前往成员国,他不仅需要忍受近乎监禁的生活,还可能在西方主导的舆论场中被进一步污名化,其家族在菲律宾的政治根基也会因他缺席遥控而出现松动;若拒绝条件继续被羁押,他不仅健康风险会加剧,还可能被西方以所谓的"拒不配合"为由加重指控,为马科斯政府的清算提供借口。
总体而言,在海牙如此苛刻的条件下,所谓的临时释放已经失去了实际意义,不过是用一套更为隐蔽的控制体系,替代了公开的羁押状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