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对情侣,婚礼办了、彩礼收了、三金买了,连酒席都摆了,却唯独没去领结婚证。一起生活七个多月后闹分手,男方一纸诉状要求女方退还13.8万彩礼、近4万的金饰,还要平摊十几万的婚宴钱--总共22万多。最近法院判了,女方只需返还10万。

男方和女方,去年大年三十在男方老家热热闹闹办了婚礼。男方家出了13.8万彩礼,又花了将近4万买"三金"。婚宴花掉十几万,酒席收的红包也全归了男方家。女方那边,只来了几个至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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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到一起后,问题一个个冒出来。女方发现男方过去经历复杂,怀疑他在外面有个孩子。女方自己离过婚但没孩子,对生育问题特别在意,两人因此吵了多次。加上男方爱喝酒,准公婆又总插手他们的小日子,摩擦不断。七个多月后,两人彻底分开。

因为没领证、没孩子,男方要求返还彩礼、三金并分担婚宴费。谈不拢,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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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13.8万转账和"三金"都属于彩礼。按最高法司法解释,没办结婚登记,男方要回彩礼应该支持。但法官也看到,两人同居七个多月,期间有共同消费,女方也置办了嫁妆,再加上分手原因和双方过错等因素,没有全额支持男方,而是酌情判佳慧返还10万元。婚宴费用,法院没让女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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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再隆重,不领证,法律上就是两条平行线。同居分手,彩礼要退多少,得看住了多久、花了多少、谁对谁错。

当感情褪去,面临一地鸡毛,彼此还能给予什么,自己还能留下什么!有时候冷漠的心机不是没有原因的!愿大家都能被温柔以待,双方能不被生活的琐碎拌倒,一起长长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