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市一家医疗科技公司的前员工崔女士 反映,今年5月份出差途中, 由于没有陪同口腔出血的老板就医,自己1个月后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通知书上表示崔女士此举严重违反职业道德、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严重违背公序良俗。

据崔女士回忆,当天老板吃东西时口腔出血,称自己要去医院,此时自己的一位同事主动提出陪同老板看医生,老板拒绝了。事后自己收到了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对此,涉事公司回应, 出于整体考虑解聘,未陪同就医是理由之一。
律师表示,老板就医本身不是工作内容,无法构成解聘理由提到的四种情况。对此,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表示将介入协调,无法达成一致,将建议走劳动仲裁。

当员工认为公司违法辞退,需要维权时,首先需要充分了解自己依法享有的权益, 查找法律规定、公司规章制度和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