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涉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其中一起继父精神控制性侵17岁继女案引发广泛关注。该案中,继父张某利用家暴背景及犯罪前科形成的精神威慑,对继女吴小某(化名)实施性侵,最终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此案的判决明确了家暴情境下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定罪逻辑,为同类案件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案情回溯:家暴阴影下的精神控制与性侵
据法院公布的案情细节显示,2022年7月,17岁的吴小某来到某市,与母亲及继父张某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期间,吴小某不仅从母亲口中得知张某存在家暴行为,更亲眼目睹张某对母亲实施家庭暴力,心理上已对继父产生畏惧。
2022年10月5日晚,吴小某的母亲因与张某发生激烈争吵,担心再次遭受家暴而离家躲避。当晚,张某向吴小某透露了自己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刑的过往经历,进一步强化心理威慑。22时许,张某借机与吴小某发生性关系,过程中还用手机录制视频以强化控制。
事后,恐惧中的吴小某立即通过微信向母亲求救。接到求救信息的母亲迅速报警,警方随即展开抓捕行动,在出租房内将试图逃跑的张某抓获归案,案件至此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审理焦点:无明显反抗是否等同于"自愿"?
案件审理阶段,核心争议焦点集中在涉案性行为是否违背吴小某意志。张某及其辩护方提出,吴小某在事发过程中未出现明显反抗行为,不能认定为"违背意志"。这一争议也成为本案审理的关键突破点。
为厘清事实,检察机关主动申请未成年人心理领域的专业人士出庭,就案涉视频中吴小某的行为表现出具分析报告。法院依法准许该申请,通知具有心理创伤治疗督导师资质的专业人士出庭质证。该专业人士结合视频内容指出,吴小某的行为全程跟随张某指令,符合正常人在极端恐惧下的生理反应,并非自愿配合。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小某处于双重弱势地位:一方面依赖家庭提供生活保障,另一方面因目睹家暴、知晓张某故意杀人前科而陷入深度恐惧。在此情境下,其未实施激烈反抗符合家暴受害者的典型心理特征,不能简单将"无反抗"等同于"自愿"。张某通过家暴背景、犯罪前科构建精神控制,使吴小某不敢反抗,已构成强奸罪的"胁迫手段"。
判决结果:四年六个月刑期的量刑考量
综合全案事实,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张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判决书中明确了量刑的三大考量因素:其一,张某作为继父负有监护照顾义务,却利用信任关系实施侵害,违背家庭伦理与法律底线;其二,其通过披露犯罪前科、录制视频等方式实施精神控制,主观恶性较大;其三,虽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但结合其行为对未成年人心理造成的不可逆伤害,从轻幅度受到严格限制。

领潮新闻援引法律专业人士解读称,该刑期处于强奸罪三年至十年的法定刑幅度内,结合"亲属性侵""精神控制"等加重情节,体现了"从严惩处"的司法导向。若张某的行为对象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或可能构成更严重的量刑情节。
典型意义:破解家暴情境下性侵认定难题
最高法在发布该案例时强调,此案的核心价值在于明确了家庭成员代际性侵案件的认定规则--需充分考量家庭暴力的控制本质。施暴者在长期家暴中形成的强势地位,往往无需直接暴力即可实现精神控制,使受害者陷入"不敢反抗"的境地,这种隐性胁迫与物理暴力具有同等危害性。
此外,案例还确立了专业人士出庭的实践价值。最高法指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受害者的心理反应常具有专业性特征,引入心理创伤治疗等领域的专业意见,能帮助法庭穿透行为表象,准确认定行为性质。本案中专业人士的分析报告与视频证据、当事人陈述形成完整证据链,为定罪提供了关键支撑。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权益部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案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了重要启示:家庭成员尤其是重组家庭中,需警惕"隐性控制"对未成年人的侵害,当发现未成年人处于家暴环境时,应及时向妇联、公安等部门求助,避免伤害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