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田永明执行死刑。玉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26年2月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以故意杀人罪宣判田永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核准田永明死刑。

被害人赵女士(即大嫂)告诉记者,这个结果对自己来说是一种交代,"他对我和家人的伤害太大,我伤心太深了。现在终于可以放心,不用担心他出来报复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