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9日,云南保山中院一审宣判,腾冲61岁老人杨立芬因偷铁皮邀约13岁男孩范茂勇被拒,争执中致其溺亡,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双方均已上诉。

杨立芬与范茂勇是云南腾冲北海镇富裕村邻居,两家相距百米,男孩还和她孙子是同学,往日无仇。
此前杨立芬偷过工地铁皮盖牛圈,2025年5月11日晚8点多,她骑车再去偷铁皮,见范茂勇在路边玩手机,便邀他同去。
男孩起初答应坐电动车随行,途中反悔下车,杨立芬骑车尾随劝说,惹得男孩烦躁推歪车龙头。电动车倒地压到她的脚,男孩又把她的拖鞋扔河里,杨立芬气极,也将男孩的手机、充电宝扔进河,两人当场扭打。

厮打时男孩大声呼救,路过村民询问,杨立芬谎称在教育孙子,村民离开后,冲突闹到南底河边。杨立芬压住男孩,捂其口鼻至他瘫软落水,见男孩脚还露在岸边,怕事情败露,又抬脚将人彻底推入河中,随后骑车逃走。
事发4天后,男孩遗体在河中被找到。杨立芬听闻后买毒药想自杀,因舍不得孙子放弃,案发6天后被警方抓获。
庭审中,杨立芬辩解无杀人故意,捂口鼻是制止撕扯,推人下河是慌乱失手,辩护人主张按过失致人死亡定罪。

法院审理认为,杨立芬明知捂口鼻、推人下河会致命,男孩落水尚有生机却执意灭口,主观恶性极深;为贪小利邀未成年人偷盗,酿下人命后逃避,给受害家庭造成永久伤痛,后果严重,依法判死刑,同时判令赔偿男孩父母6万余元经济损失。
冲动从来不是脱罪的理由,法律不会容忍任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再小的贪念,也绝不能触碰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