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对作为九五至尊的皇帝来说,娶多少个老婆那完全取决于他的个人意愿,只要他想,即使在后宫养上三千佳丽也未尝不可。对有钱有势者来说,娶了多少女人,娶了什么样的女人,甚至成了炫耀攀比的资本。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民国。虽然在推翻清王朝后,北洋政府为表示追求现代文明,并与封建社会进行切割,明确推行一夫一妻制,可这一政策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就拿袁世凯来说,作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他自己都娶了一妻九妾总共十个老婆。上行下效,谁又会真的把一夫一妻制真的当回事情呢?不过是喊喊口号,做做样子罢了,只要有钱有势,该纳的姨太太那是一个都不能少。

1949年新中国成立,誓要将中华大地打造成一副全新的模样。一夫多妻制,就是旧社会残留下来的余毒:在男女总量大致相当的情况下,有人多娶,那就势必有人要打光棍;而且一夫多妻对女性来说也很不友好,比如造成男女地位不平等、作为众多妻子之一容易受冷落等。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行于世,明确废除一夫多妻制,实行一夫一妻制,并坚决贯彻之。可是在强力推行《婚姻法》的同时,一个问题也摆在了人们的面前,那就是在此前已经娶回家的姨太太们该如何处置呢?

这的确是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倘若强制所有男子都只保留一个妻子,那该离大还是离小?她们的孩子应该归谁?难道平白无故让无辜的孩子失去父亲或者母亲?而且离开了原来的家庭,这些被强制离婚的女子该如何生存?她们的未来该何去何从?

面对这一系列难题,当时国家十分人性化地做出了一个额外规定,那就是如果一个家庭在解放之前已经存在一夫多妻的事实,那么并不会强行拆散这个家庭,而是尊重妇女的意愿,如果妻妾们自己提出要离婚,那就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离婚。可如果妻妾们不愿意离婚,那就允许她们继续维系之前的婚姻关系,《婚姻法》予以承认和保护。

同时,国家还严令禁止这些已经有了多个妻子的男子再娶新妻。这样一来,存在着一夫多妻制的家庭就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少,旧社会重婚和纳妾的历史遗留问题就十分妥善地解决掉了。

说起来,当时国家之所以会这样规定,除了体现了新生政权的温度和胸怀之外,也遵循了"法不溯及既往"的法治要求。简单来说,那些人娶多个妻子在先,《婚姻法》规定一夫一妻在后,也就不可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

不过,如今一夫多妻的情况在我国尚未完全消除,主要集中在港澳台地区。台湾地区自不用多说,由于历史原因,那里沿袭了中华民国的"传统",对一夫多妻的情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比如台塑集团的创始人王永庆,他就拥有三位公开的太太。

还有澳门和台湾,那里由于回归祖国的时间已经是上世纪末,所以《婚姻法》对当地居民生效的时间也很滞后,这就导致了在那里依然有很多一夫多妻的家庭。最著名的,当属今年5月26日逝世的"澳门赌王"何鸿燊,他一生中共娶了四位太太,也给自己带来了不小的麻烦,那就是家产的分配问题。

不过总体来说,一夫一妻制才是文明社会的主流,一夫多妻的现象虽仍然存在,但已经是凤毛麟角。相信随着时间的洗涤,这种落后的婚姻制度终究会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