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湖南永州。东安县人民法院芦洪市中心法庭审理一起案件。夏某父亲与伍某母亲均系唐某生育,伍某和夏某系表兄妹。2011年2人登记结婚,婚后育有2个子女。后2人产生感情纠纷,表妹夏某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院认为,本案不属于离婚纠纷,应为婚姻无效纠纷。夏某便将诉讼请求改变为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夏某与伍某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两人登记结婚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该婚姻无效。

近日,湖南永州。东安县人民法院芦洪市中心法庭审理一起案件。夏某父亲与伍某母亲均系唐某生育,伍某和夏某系表兄妹。2011年2人登记结婚,婚后育有2个子女。后2人产生感情纠纷,表妹夏某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院认为,本案不属于离婚纠纷,应为婚姻无效纠纷。夏某便将诉讼请求改变为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夏某与伍某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两人登记结婚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该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