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中午时分,江苏南通市一辆载着小学生的大巴车在经过高架桥下时,与一辆渣土车发生碰撞,造成多名学生受伤。

据当地通报称,5月10日12时55分许,在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与洪江路交界处,一辆公交大巴与一辆渣土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8人受伤。

其中1人危重、1人重伤,6人轻伤或轻微伤。伤者均被及时送医救治,肇事驾驶人已被警方控制,事故调查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律师解读南通大巴与渣土车碰撞事故责任划分争议点

关于南通大巴和渣土车发生碰撞这件事,我科普了一个相关的法律知识,那就是当路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的时候,车辆应当停车瞭望,看看右侧方向有没有车辆。

如果右侧方向有车辆的话,那就让右侧方向的车辆通行。如果右侧方向没有车辆,你再进行通行,那么由此呢,我判定南通这件事呢,这个大巴车他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

当然,这个渣土车他如果超载或者是超速,那可能承担次要责任,当然了,最高可能会承担到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