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宝鸡,男子和朋友吃过夜宵后,在路上碰到熟人,双方发生争吵,男子不顾朋友阻拦,用摩托车钥匙上带着的小刀,捅刺熟人大腿。万万没想到,一刀捅到对方动脉,瞬间血流如注,几秒后倒地,最终失血过多而亡。目前,黑衣男马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对于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黑衣男子马某捅伤李某导致李某死亡,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马某只是捅刺了李某的大腿,而且捅了一下就跑了,看得出来,马某并没有杀人的故意,只是想教训李某一下,没想到竟然刺中大动脉。所以,马某有伤害的故意,但这种伤害正好导致了李某的死亡,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2、马某除了坐牢,还要承担李某的人身损害责任。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马某的行为造成李某死亡,应当赔偿李某的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一次,马某真的是得不偿失。坐牢和巨额赔偿,都是这一刺导致的,马某恐怕后悔莫及。

3、和气生财,一个无意的举动带来这样的灾难,真的是害人害己。

从视频来看,几人都是普通的口角,黑衣男子也许就是出手教训一下李某,没想到他能这么不偏不倚,正好刺中大动脉,短短一会时间就让李某失血过多。冲动是魔鬼,生活中,面对纠纷和口角,我们还是要多一份宽容,退一步海阔天空。

事已至此,马某只能静待法院的审判和无尽的刑期。(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