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不现实。
第一,会拉大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差距
虽然近些年来相关部门在尽可能地促进社会公平,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城乡居民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还是有较大差距的,提到的三者呈递减趋势。大致来看这3者的人均养老金水平,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由于能领取职业年金,可达到每人每月5000元;企业退休人员虽然没有那么多,但人均水平3000元没有什么问题;城乡居民养老金平均水平普遍只有几百元,事实上很多农民退休后,还是得继续工作养家糊口,这就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如果丧葬费和抚恤金,统一按照20个月的个人养老金发放,城乡居民可能只有几千元,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人,能领取10万左右。这真的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大概率会带来更多的社会矛盾。
第二,会给国家财政带来负担
我国的财政资金是有数的,但这些资金不只要用于养老金的发放,还有其它的很多方面。就像前面提到的,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按照20个月的养老金发放,到手的金额可能会达到10万元。这还是按照平均水平计算的,事实上很多干部还能领取过渡性养老金,这些七七八八的部分加在一起,说不定已经上万甚至是更多。如果给他们也发放20个月的养老金,每人到手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比20万还要多,这显然会给国家财政带来负担。

所以相较之下,现行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发放标准,还是比较公平的。比如企业退休人员的丧葬费,可达到去世上一年度,个人所在省份的城镇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至于抚恤金则与养老金脱钩,跟个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都没有直接的关系。
目前的抚恤待遇标准是这样的:
第一,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的退休人员。依据2021年9月1日实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对于在职职工抚恤金标准为:
缴费年限不满5年、满5年不满10年、满10年不满1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6个月和9个月的参保人死亡时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一年发放月数增加一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即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不是说退休人员吗?为什么又成了在职职工?退休人员是以在职时可以领取的最高发放月数为标准,每领取一年基本养老金减少一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举个例子,一个退休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是25.5年,那么可发放月数为19.5个月。如果这位老人领取了10年养老金去世,抚恤金待遇还可以领取9.5个月的去世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实际上,以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比本人的养老金为标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更划算。山东省2022年的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养老金调整后)为3109元。但是山东省2021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066元,平均每月为3922元。

第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抚恤金。依据民政部、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作⼈员及离退休⼈员死亡⼀次性抚恤⾦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至于事业单位,是依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普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除因公牺牲外,均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机关事业单位待遇标准普遍较高,确实也令人羡慕。这也是国家通过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福利待遇,吸引社会人才的一种方式吧。其实,国家对于企业是否给予职工去世一定的福利待遇并没有限制,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发放。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下一步有关抚恤待遇标准肯定会跟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样进一步完善的。
说实话,以上仅仅是就事论事。如果从个人意愿角度讲,肯定人们只愿意提高待遇,而不愿意降低待遇。未来养老保险丧葬抚恤制度怎么变?能不能统一呢?就得看国家的大智慧了,相信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