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入户核查,存在这6种情况取消资格!隐瞒作假不姑息

农村低保惠民政策,是对落后农村地区、贫困农村家庭和人员,提供的一项重要的扶持政策,帮助、保障着农村生活困难家庭和人员的基本生活。

个别农村在贫困户筛选过程中,存在着假低保户现象,个别领取低保金的家庭或者个人,并非真正贫穷。或是通过人际关系、违规行为、见不得光的各种方法获取到低保资格,从而享受每月带来的低保补助待遇。

为了维护农村的公平、公正、正义,确保低保政策严格落实,清除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户,相关部门非常有必要逐年对农村低保户家庭和人员进行核实和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清查、审核农村低保户家庭收入情况、家庭财产、住房保障、家庭成员、身体状况、子女就学等,诸多信息,如实上报,不隐瞒,认真核查,不作假。

农村低保入户核查,存在这6种情况将取消资格!隐瞒作假不姑息。

第一、不如实上报,隐瞒真实收入,实际收入较高,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低保户资格,冒领低保户资金。

第二、有大量存款或者高额商业保险,存款和各类高额的商业保险都属于家庭财产,超出当地低保水平,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第三、在城市中拥有经营性建筑或者商品房屋,商品房属于大额财产,买得起商品房的农民不符合、不满足农村低保户基本条件。

第四、家庭成员名下有汽车、卡车,能买得起汽车的家庭,通常不符合低保户申请标准。

第五、家庭成员有高消费能力,能承担起高消费的家庭,并非存在实际困难,不符合农村低保户申请条件。

第六、家庭成员收入来源不明,存在违法行为的,不符合农村低保户申请标准。

应当严查,是否有稳定工作、稳定经济来源,不符合低保户申请标准和条件,家庭经并不困难,对对这一类不符合标准和条件的,正在享受低保政策的农村家庭,应当及时清理,并追缴其违规所得。

农村低保政策的设立,是为了让真正有困难的群众和家庭,基本生活得到基本保障,对于家庭经济状况良好,较为富裕,不应当"明争暗抢"宝贵的公共资源。

农村低保户人员的筛选,相关部门全方位监管,农民群众配合监督,共同营造和谐稳定新农村,确保公共资源不浪费,合理分配,从根本上帮助到真正有困难的农村家庭,让他们真正享受到国家赋予的各项惠农补贴和惠民福利,让真正有困难的群众享受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