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邯郸初中生小光被学生残忍杀害的事件,引起全国人民的广泛关注,甚至全网在呼吁"全国的霸凌者都在看着这三个学生的处理结果。"

如果这件事得不到妥善处理,那么,将在教育界引起轩然大波。

都说《未成年保护法》保护的是未成年人,那么如果仅仅因为三个孩子是13岁的未成年人就要免于刑事处罚,就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那么谁给小光活命的机会,难道小光不是未成年人?

于是,全国人民都在关注《未成人保护法》到底是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是保护犯罪的未成年杀人犯吗?

1 事件回顾

小光,出生于河北邯郸肥乡区,早年父母离异后,小光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

虽然没有父母的细心呵护,小光有些自卑而胆小,但是能够跟着爷爷奶奶过平静的生活,他依旧感恩,更学会了孝顺和善良。

在出事前不久,小光还帮着爷爷卖家里种的苹果。

直到2024年3月10日那天,三个同学要求小光出去。小光以为又问他要钱,就拿着钱悄悄出去了。

三个同学看到小光出来,上来就抢了他的手机,还把他身上的191元抢了。在三个人的推搡之下,把他带到偏僻的蔬菜大棚内。

小光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三个年仅14岁的同学会合谋杀害他。他天真的以为,只要像平时一样,把钱给了他们三个,他们就会放他回家。

谁曾想,他们三个早就商量好了,前一天居然还在蔬菜大棚内,把埋人的坑给挖好了。

来到蔬菜大棚内,三个人分工明确,一个人回去拿铁锹,一个人去旁边放风,看是否有大人经过,还有一个人对小光实施杀害。就这样,三个14岁的孩子,把另外一个13岁的孩子杀害了。

更残忍的是,在挖坑埋小光的尸体的过程中,还多次使用铁锹对着小光的头部敲打,头骨都被敲碎了,才将他埋下去。

杀了人以后,三个人居然拿着从小光身上抢来的191元钱分了,一起来到商店买吃的喝的,然后三个人若无其事的回到了家中。

可怕的是,面对警察询问,他们居然不承认与小光见过面。直到警察把证据摆出来,他们才承认把小光杀害并埋了尸体。

13岁,阳光而孝顺的少年,青春的生命就被三个凶手结束了。

2 有迹可循,曾发出3次求救信号

第一次求救信号是刚开学不久,孩子就出现了厌学情绪。孩子父亲将其当作学习压力大,劝他好好学习。并没有深入了解孩子为什么厌学,为什么不愿意去上学,也没有往校园霸凌这方面想。

孩子非常懂事,面对爸爸的劝说,他也就不好说什么。再加上已经在学校长期受到欺负了,就导致其性格上更加不敢过多言语。

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亲爹离婚后再婚,而且家里也不只有他一个孩子。他不想给爸爸添麻烦。

第二次求救信号是孩子姑姑发现孩子上学总要钱,不给钱就很不高兴。

出事前经常向爷爷要个几块钱,才会去学校。爷爷手里也没多少零钱,不给时就不太愿意去学校。姑姑只是以为孩子就是嘴馋想要吃零食了,也没太在意这个事。

第三次求救信号是孩子写了轻生纸条给同学,还在好友圈发了做噩梦从学校跳楼。

从王某的同班同学口中得知,他在学校经常被欺负。下课时经常被关"小黑屋",并且明确表示过王某曾经说"不想要上课,想要寻短见"。

最直白的就是好友圈的动态内容,这些话很明显地表现出了他心境出现了问题。

如果学校重视,积极检查 ,不应付不敷衍。

如果老师在第一次调座位时多一个心眼,多关心一下,了解事情并做出应对,如今这个局面说不定就不会出现了。

如果有如果的话,这件事情估计就会避免了。

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小小年纪,小光的异常,父母没发现,老师没发现,于是,悲剧不可逆转的发生了。

3 态度恶劣

在这个和平年代,没想到小光竟然死在同学手上。令人寒心不已的,不仅仅是三个同学竟然像三个魔鬼一样,还有三个同学的父母,他们的态度恶劣的令人发指。

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在被他们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后,他们的态度令人气愤,网友直呼"杀人不偿命,难以平民愤!"

首先,在警方上门了解情况时,三个同学的父母居然百般阻拦,两个小时都一直僵持着不开门。

不开门的理由,竟然是怕警方吓到孩子。终于开门以后,看着被害死的孩子,三个孩子被抓以后,有两户人家,居然连夜搬走了。

人可以搬走,但是,那个孩子死不瞑目,午夜梦回,难道不会觉得于心不安吗?

还有,能举起铁锹将同学的头骨敲碎的人,能被吓到吗?

其次,当警察把三个同学抓到警察局关起来时,他们三个居然还能笑的出来,还能翘起二郎腿笑。

试问,这样残忍的未成人,难道应该继续被保护吗?

4 各方回应

未成年杀人案,引起的悲剧和恶劣影响还少吗?

这起悲剧,让人们想起十年前的一起未成年杀人案。在十年前,四个孩子在校门口约好绑架同学,只因为他们四个人想玩好玩的却没钱。

当看着初中同学从学校走出来的时候,一个男生指着一个同学说"我认识他,他父母都是干部,家里很有钱的。"另一个17岁的男生就说到"那就是他了。"

于是,那个同学就招手叫那个人过来,然后四个人把他骗去工地就杀了。

被抓了以后庭审时,四个孩子都是未成年,17岁的判无期,15岁的两个判15年,13岁的判3年。

可怕的是,宣判以后,四个人走出庭审现场,居然相视而笑。笑什么?

原来,在作案之前,他们四个人就商量好了,"在刑法上,18岁之前没有死罪。我们都不到18岁,我们可以做大案!"

同样的案例不多,但是只要发生一起就让人悲痛欲绝。

回到小光被杀案,根据河北邯郸警方调查结果回应,三个犯罪嫌疑人是有预谋的作案。那么,与十年前的绑架杀人的共性都是预谋杀人。

5 反思与结语

关于未成年人犯案,在电影《第二十条》中有一句话,很值得深思: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他们三个犯罪嫌疑人都属于未成年,肯定不会判死刑,甚至都不会判无期,如果判三年,三年后出来,他们还是未成年。

如果犯罪的代价如此低,是不是他们还会继续犯罪?

正如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罗翔所说的,法律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是对于犯了重罪的人必须受到惩罚,只有必要的惩处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

那么,让我们思考一下,什么是必要的惩罚?

总之,《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免死金牌,如此残忍而有预谋的杀害,法律没有先例判处死刑,那么就该开创先例,让霸凌者有绝对的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