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湖南平江,一位阿姨在洗手间摔跤,身上被水浸湿,到衣服店里问,最便宜的衣服多少钱,店主得知她患癌后,看她很可怜,就送了她一件300元的衣服。

来源:大象新闻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头条号作者"胡萝卜说法"@胡萝卜说法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公益捐赠不可随意撤销

周女士的善良之举是道义上的捐赠,是不可以撤回的。

《民法典》第658条规定,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确实有权撤销赠与,但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这意味着,一旦涉及公益性质的捐赠,赠与人就不能像普通赠与那样随意撤销。

所有善良的人,出于道义上的捐赠,其实都是没有想过要他人返还的,因为这都是他们的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