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但如果债务人突然死亡了
债权人该怎么主张自己的权利
近日,濮阳县法院几经周折,调解了一起因债务人死亡引起的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王某与周某系亲戚关系,周某生前因多次向王某借款共计借款30万元,双方约定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利息均以现金形式交付。但周某还未偿还完毕王某全部借款时,因意外突然离世。
王某考虑到周某刚去世,其家人均沉浸在悲痛之中,故在周某去世三个月后去周某家中索要借款,周某家人称现在没钱,同意把拆迁安置房抵给王某一套算作偿还周某的借款。后经王某多次催要,周某家人却称绝无此事,且不知周某借款一事,王某无奈诉至法院。
庭审、调解一波三折
法官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后,周某妻子称不知周某借款,不应偿还,并对借条是否由周某本人书写持有怀疑。承办法官征求周某家人意见,是否申请笔迹鉴定,周某家人明确表示不申请。
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双方为亲戚,平时经常走动,希望双方以和为贵,让逝者家人的生活回归平静。双方均表示可以调解。就在法官组织双方进一步调解时,周某家人又拒绝调解。
抽丝剥茧、化解矛盾
承办法官针对此种情况,力求能够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希望周某家人与王某站在双方的立场上为彼此考虑。
后经法官调解,双方均同意等周某家拆迁安置房分配下来后,以周某所留遗产中的75平方米安置房抵扣周某的借款,案件最终以调解结案。
法官提醒
个人之间的借款行为,出借人在出借时首先应注意保存好相应证据,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借据,并尽可能采取转账方式支付借款,保留催要借款的证据,以便在借款人不还款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濮法说法
若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应当如何主张权利?
1、如果债务人生前有财产,该财产被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则遗产继承人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因为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亦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若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则该继承人不承担偿还责任,应由其他遗产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
2、如果该债务有保证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清偿债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继承遗产的继承人行使追偿权;
3、如果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其配偶偿还。若该债务不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不需要偿还;若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还要审查债务产生的原因及负债的用途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所需,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其配偶偿还;还应审查债务人所负债务的目的和债务本身具有合法性,如果所负债务为赌债等非法债务,则不受法律保护,配偶不需承担偿还责任。
4、如果债务人没有遗产,债务也没有保证人提供担保,亦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承担义务的人,则债权债务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