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北湖路的亚朵酒店(以下简称亚朵北湖店)的工作人员向南国早报反映,小区物业公司锁电梯催收物业费,酒店因为"两部专用电梯同时坏了"被顾客给予差评。11月27日,厦门唐人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大唐天城写字楼物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唐人嘉物业)相关负责人向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解释称,该酒店拖欠了200多万元物业费,不存在锁电梯情况。

专用电梯频频停用,酒店质疑锁梯催费
11月26日下午,记者在亚朵北湖店看到,酒店有两部专用电梯,其中一部已被停用,围着保养维护的牌子;另一部电梯可使用,但电梯里的灯不亮,酒店用应急灯照明,一员工专门负责开关电梯,并向顾客解释。


该酒店吴经理说,2019年,酒店租下大唐天城写字楼5至12层近200名业主的房屋开设酒店和月子会所,共约1万平方米,当时他们和开发商协商的物业费按照住宅标准1.65元/平方米收取。同年4月,该酒店交了半年10万元物业费。后因疫情,酒店经营困难,唐人嘉物业未收取物业费。酒店经营好转后,物管表示要按照前期合同约定"写字楼每平方米5元"的价格收取物业费,双方存在争议。
2024年初,唐人嘉物业将该酒店及部分业主诉至法院追索物业费,双方矛盾升级。吴经理称,同年3月起,唐人嘉物业开始以"电梯坏了要维护"等名义停用酒店专用电梯,酒店方交了近80万元物业费。
2024年底,经南宁市两级法院判决,法院最终认定按照5元/平方米的价格收取物业费。
年初约定偿还一年欠费,10月突然又提高
按照这个判决,酒店方每月要交5万元物业费,到2025年初,酒店方要交300多万元物业费,酒店方实际交了89.7万余元物业费。吴经理表示,疫情几年,酒店经营非常困难,这两年才好转,无法一次性交清物业费,而且酒店有自己的保洁等,比较特殊,他们希望能与唐人嘉物业协商减收物业费未果。
2025年3月,唐人嘉物业发函给酒店,要求全年交120万元物业费。按照5元/平方米收费,一年应交60万元物业费,偿还一年的物业欠费,吴经理认为这是物业方的约定,他们也认可,并按要求交费。

吴经理说,今年国庆黄金周前,唐人嘉物业要求酒店方交20万元物业费。酒店方一开始没满足,国庆期间,物管就再次锁电梯。无奈之下,他们当月交了20万元物业费。11月4日,唐人嘉物业再次发函,要求酒店方每月交20万元物业费。吴经理称,他们愿意清偿拖欠的物业费,但也要考虑酒店的承受能力,而且用锁梯的方式催收,已影响酒店的经营。

唐人嘉物业发的催款函。
物管解释称没有锁梯,只是在清债
11月27日上午,记者联系上唐人嘉物业大唐天城写字楼物业服务中心的李主管,他解释称,亚朵北湖店目前还欠216万元物业费,他们是在清债,该酒店一直没有制订还款计划。物管方不存在锁电梯催收,是电梯坏了。至于2025年3月的工作函,并未盖章。李主管表示,会有公司新闻对接人正式回应,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收到任何回应。

广西桂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哲认为,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人的职责是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而非限制或剥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使用权。如客观存在电梯维保需要,则应当采取诸如至少保留一部电梯使用等合理措施,以此保障各方的出行便利。同时,法律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若物管方存在上述行为,或需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