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阿坝路段,一只野生小熊猫不幸被车辆撞击,口鼻流血当场失去生命体征,过路游客发现后主动配合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依规转运遗体并冷冻留存,妥善完成后续处置工作。
近日有游客自驾途经四川阿坝境内道路时,在路上发现一只倒地的野生小熊猫。
小动物口鼻不断流血,早已没有呼吸,能够判断是遭遇车辆撞击后不幸身亡。
最先发现这只遇难小熊猫的是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发现后他立刻上报邓生野生动物保护站。
后续途经游客目睹现场,主动上前搭手帮忙,众人一同将小熊猫遗体运送下山,移交保护站。
根据野生动物处理规范,工作人员将小熊猫遗体送至站内专用冷冻库保存,等待后续统一合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小熊猫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受法律严格保护。驾驶车辆不慎撞伤、撞死野生保护动物,驾驶人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存在故意撞击、猎杀保护动物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因交通事故致保护动物死亡,虽不必然构成刑事犯罪,但交管、林业部门可依法追责,驾驶人需赔付野生动物资源损失。
任何群众发现受伤、死亡野生保护动物,都有义务及时联系林业、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不得私自藏匿、带走、售卖动物遗体,私自处置保护动物尸体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山区公路常有野生小动物穿行,行车途经山林路段减速慢行,留意路边野生动物,避让通行,避免造成动物伤亡与车辆事故。
在路上偶遇受伤或已死亡的野生保护动物,切勿自行触碰、带走,第一时间联系当地野生动物保护站、林业部门报备。
野生保护动物资源受国家法律保护,无论是活体还是遗体,个人无权私自处理,违规操作会面临罚款甚至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