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四川绵阳一起原配起诉第三者的案件引发全网热议。陈某与丈夫李某结婚30年,偶然发现丈夫竟与王某保持了长达20年的婚外情关系,期间向对方转账40余万元!更让人震惊的是,法院判决支持原配追回全部赠与款项,其中涉及的一些细节,值得所有已婚人士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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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持续20年的"地下情"

事情要从陈某偶然发现丈夫的手机转账记录说起。记录显示,李某多次向一名王姓女子转账,总额高达413338.61元!在陈某的质问下,丈夫不得不承认:这段婚外情已经持续了整整20年。

也就是说,这对夫妻结婚才10年时,丈夫就已经出轨。20年间,李某不仅给情人转账40多万,还为其未成年儿子转账10396.34元,代付网购订单、购买车票机票、黄金首饰,订酒店等,共花费36446.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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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怒告第三者,法院判决来了

愤怒的陈某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全部款项460181.03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将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王某,属于无效赠予,支持陈某要求返还的诉求。

但法院也明确表示:赠予王某儿子的10396.34元,以及出行游玩的36446.08元,并非王某实际接受赠与的款项,因此对要求返还这些款项的诉求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法院判决王某需要返还的,是直接转入其账户的413338.61元。

为什么给第三者的钱能要回来?

这个判决背后有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权。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尤其是用于违背公序良俗的婚外情关系。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背夫妻忠实义务,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王某,该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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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给第三者孩子的钱不能要回?

这个细节很有意思。法院认为,赠予王某儿子的10396.34元,以及用于出行游玩的36446.08元,并非王某实际接受赠与的款项,因此不予支持返还。

这提醒我们: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是有界限的。虽然丈夫赠与情人的钱可以追回,但如果钱是给了第三者的家人,或者是用于共同消费,追回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加。

普法警示:

1. 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个人"私房钱",任何大额赠与都可能被追回;

2. 婚外情带来的不仅是道德谴责,更可能面临财产损失;

3. 原配维权要找准重点,直接赠与第三者的款项最容易追回。

网友热议:"最可怜的还是原配,30年婚姻中有20年被欺骗。"

婚姻需要忠诚,财产需要守护。这起案件不仅给那些想要"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人敲响了警钟,也为遭遇类似情况的原配提供了维权范本。

记住:法律永远站在正义一边。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个人的"私房钱",任何违背婚姻忠诚义务的赠与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