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最糟心的
莫过于好端端走在路边
却被飞驰而过的车辆溅上一身泥水
这种不文明驾驶行为,不仅让人反感
更是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南山交警接到市民举报:一辆机动车行经南山区东滨路荔林地铁站公交站时,未减速通过积水路段,溅起的水花直接泼向正在站台等候的路人。
接报后,交警迅速介入,调取证据、还原现场,核实违法行为属实。
经查实:7月30日16时46分,涉事车辆行驶至东滨路出南新路东110米处,在行经积水路段时未减速慢行。该行为已违反《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项,交警依法依据该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对驾驶员处以500元罚款。
8月1日,涉事车主回应称,当时因一时疏忽,没留意路面积水,导致水花溅到行人,深感抱歉。他承诺,今后途经公交站、人行道,尤其雨天遇积水路段,一定减速慢行、仔细观察,避免给路人带来不便。

交警温馨提醒
近期深圳降雨依然频繁
路面湿滑,积水点较多
请广大驾驶人务必做到--
注意观察路况
经过积水路段减速慢行
别让一脚油门,淋湿别人的好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