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汕头金平徐女士报料称:自己因以前未婚生子被村里认定为"出嫁女",现在被村里取消了成员资格和近两万元的福利。

据徐女士说,她们村是集体经济,以前只要是村里农村户口就可以享受村里的福利。

村里土地被承包出去后每月每人有分红400块,今年涨到了800块,另外还有年终分红一万多,加起来有两万多元,但是村里说有个规定外嫁女不能享受这个福利,结果村里就把自己的福利给取消了。

可徐女士并未出嫁,只是当年年轻不懂事未婚生育了孩子,而且这么多年也并未根据这个取消自己的福利资格,现在突然说起这个原因,让她有点接受不了。

其实一般只要你的户口还在村里没有迁走,按理是应该有分红的,不知道徐女士村里是根据哪条哪法取消了她的福利资格呢?

也许是有些人看到现在分红已经翻倍上涨,某些人眼红徐女士,所以借故加了这个条件。

网友议论纷纷:即使是外嫁女,只要户口没迁走,也一样有权利享受村福利啊,不给就去起诉得了。

当地妇女权益保护法规定,村规民约和股份制章程中,涉及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应当坚持男女平等原则,现在村里借故取消了徐女士的福利分红,是侵犯了妇女正常的权益了。

所以农村基层的普法工作还得加强啊,对此,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