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某live house,有一个女生打断演出。当场控诉有人对她实施了猥亵行为。并指出了此人的外貌特征。随后现场工作人员迅速启动,目前警方也发布情况通报了,已经将肇事男子刑事拘留了。网友留言:猥亵女生就要付出代价!但具体会怎么罚?女生当场喊出来的做法合不合法?

#女子看演出时遭猥亵 嫌疑人被刑拘#

据网传视频显示,在当地一现场,有女子高声控诉陌生男子对她实施猥亵行为,头发很油,个子不高……

现场人员了解之后,迅速做出反应。立刻封锁门口,并且会调出监控,同时报警。并说话安抚女生:他一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目前警方已经发出通报:经查,嫌疑人罗某某(男,25岁)于8月9日21时50分许,在拱墅区东新街道某演出场所对一女子实施猥亵行为,当晚警方已在嫌疑人住处将其抓获,目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评论区中,马上有不少网友留言:这种事情发生的时候,受害者不必羞耻。让他们受到应有惩罚才是更重要的!

不少网友调侃:众所周知,猥亵罪只有男的,对方不需要任何证据,且不用承担任何后果。

也有不少网友分析:性骚挠、猥亵、黄段子在关系好的异性面前,根本不当回事儿,而在陌生异性面前,却是违法行为!

不少热心网友吐槽:不知咋想的?来劲了也不能大庭广众干这事! 这下好了刑拘罚钱,留了个案底!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到底该怎么看呢?

第一,这哥们为何直接刑拘?直接上升到刑事犯罪了吗?

首先,根据《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同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司法实践中,到底是涉嫌刑事犯罪还是普通治安违法?关键区别在于是否存在强制手段。

除此之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对现行犯可先行拘留,后补办手续。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9条:调取监控录像、保全电子数据等侦查手段。

也就是说,很多人不知道,本事件中,警方能直接刑拘说明掌握了关键证据:重点在于"当众"二字,监控拍到猥亵动作+被害人指认+现场证人,就构成了强制猥亵罪的证据链。

第二,可能面临多重后果!不仅是坐牢这么简单: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涉事男子而言,现在被刑事拘留了,刑罚叠加:如果查实是惯犯,可能构成多次猥亵加重处罚。

同时,根据《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将面临从业限制:留案底后不能从事教师、公务员等职业。

与此同时,猥亵行为同样侵犯了对方的身体权、健康权,民事赔偿:受害人可额外主张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

第三,很多网友说"女生随便指控就行",那些年我们误解的猥亵!

误区一:要构成猥亵必须摸敏感部位

错!根据最高法指导案例,在他人腿根部、腰腹等私密部位停留即可能构成

误区二:只罚男不罚女:法律上女性也能构成猥亵罪

误区三:"开黄腔"不算违法:若伴随恐吓威胁,可能构成侮辱罪

给女性朋友们支招:

第一步,别急着洗澡!保留衣物上的DNA证据

第二步,立即调取监控(公共场所监控保存期不超过30天)

第三步,要求店家出具事发现场书面说明(工作人员配合做法)

第四步,在警方询问时详细说明"违背意愿"的关键点(比如对方是否压制你肢体)

最后,其实很多女孩不敢维权是怕"社死",但这次杭州案例中工作人员的反应堪称典范--及时封场保证据、报警处理不推诿。

说到底,越是难堪的事越要正大光明摆在阳光下,才能让施暴者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