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政治献金案上月起诉、移审,台北地检署两度声押失败,检抗告成功,台北地院2日传唤柯文哲、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台北市议员应晓薇、柯办前主任李文宗开庭,合议庭晚间10时40分裁定柯文哲等4人均羁押禁见。
北院指出,4人均涉违背职务受贿罪或图利罪等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考量趋吉避凶的基本人性,有高度逃亡可能,且4人所涉罪数非少,如果都成罪,则未来刑责可能很重,更增加逃亡的可能性。
柯文哲曾担任台北市长、民众党党主席,沈庆京为威京集团主席,应晓薇为台北市议员,李文宗为众望基金会董事长,北院认为都具有相当的政治或经济实力与人脉,比起一般人更有滞外不归的能力。
柯文哲在侦查期间曾称有「安排陈佩琪与子女一起出国躲避国内纷扰」的计划,陈佩琪对外宣称从医良久,有资力购买上亿房产,自然有在国外生活的能力与资力。
沈庆京于去年8月28日检调搜索,想从住家安全门离开;应晓薇在本案将运行搜索之际,于去年8月27日行经桃园机场再转至台中机场尝试出境,在台中机场遭拘提到案,北院认为有事实足认4人有逃亡之虞。应晓薇去年6月23日在电话中对沈庆京说「你打另一支电话给我好不好?我打『微信』给你好吗?」,显见互知对方有更隐密的电话。
威京集团旗下中华工程公司独立董事葛树人去年5月1日发送「主席(沈庆京)要把过去的一些莫名其妙的短信给删除」消息给柯文哲,柯回复「先把短信删光」,由柯文哲办公处所搜得已撕碎的便条纸上所载,及李文宗于媒体披露民众党政治献金争议后,要求胞妹李文娟将桌上的木可公司损益表碎掉,都是湮灭证据之举。
检察官于第二次抗告,提出柯文哲与陈智菡间的LINE对话纪录等事证,北院认为柯文哲确有表明要以「共识决」的统一口径来解释本案,以及仍能委由前副市长出面联系相关同案被告彭振声;且依证人陈盈助、邱清章、周芳如、范雅琪、悟觉妙天、苏进强的证述,也可认定未到案的「橘子」许芷瑜替柯经手巨额现金,柯文哲写下「晶华-orange出国」等内容,是要许芷瑜出境,将使本案案情晦暗不明。
北院认为柯文哲、沈庆京、应晓薇、李文宗有逃亡之虞,且有事实足认有湮灭及勾串共犯、证人可能,又涉犯最轻本期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项第1、2、3款羁押原因。
北院前两次裁定4人可交保,但都被台湾高等法院撤销,北院表示「基于尊重审级制度」,并考量前次裁定后,检察官于抗告理由所提出关于羁押必要性的事证,衡量本案对于社会危害程度、国家刑罚权行使的公益考量,与被告人身自由相互权衡,裁定羁押禁见。
沈庆京的律师辩称沈有病,须规律于门诊接受检查,且多次戒护就医并住院,但北院认为看守所已有医师,可以提供相当程度的医疗照顾,如有必要可向看守所申请戒护至特约医院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