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不借钱给我,我就把视频交到纪委监委去!"昏暗茶楼包间里,李某举着手机,屏幕上正是她刚和某局局长周某发生的搂抱、亲吻画面。她本想靠这段视频"逼"出钱,结果钱没捞到,自己先进了监狱;更没想到,这一要挟还把对方一桩受贿案一并"抖"了出来。
近日,四川达州市达川区检察院披露这起"桃色要挟+反腐连带"的典型案例:女子因信用卡冻结设局偷拍,要挟局长未果后举报"强奸未遂",局长托人花3万元撤举报;纪委介入后不只查作风,顺藤摸瓜查出受贿。最终,局长因受贿罪获刑三年,女子因敲诈勒索罪获刑十个月。
为解冻信用卡,先借钱再设套
周某系某局局长,一次饭局上认识系统内下属公司工作人员李某。几顿饭下来关系熟络,周某还曾送过李某一张购物卡。
不久,李某信用卡逾期被冻结,称需3万元解冻。她先向周某借2万元,并暗示"借钱就发生亲密关系"。周某答应,次日无借条、现金付2万元。
可2万元仍不够。几天后中午,李某再次约周某到茶楼,事先打定主意:拍下亲密画面,以此继续要钱。当日两人有搂抱、亲吻等行为,李某用手机偷拍全程。
拿视频进纪委,反要3万撤举报
视频到手,李某当场摊牌:"不借钱,就把视频交纪委监委。"周某拒绝离开。
次日,李某带着视频到纪委监委,举报周某"强奸未遂"。周某为平息事端,委托亲戚郑某(某公司老板)出面,提出给李某3万元,让她撤举报。李某收钱后到纪委监委撤销举报。

她以为这是"交易完成",但纪委告诉她:收到举报视频后,调查组已对周某立案,作风问题之外,更发现涉嫌受贿。
茶楼密会封口,老板转头交代
调查期间,周某慌了,约郑某到茶楼,想让其对行贿事实"统一口径"。结果郑某次日接受纪委谈话时如实陈述,把向周某行贿的事全说了。
经查,周某因受贿罪被达川区检察院公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敲诈线索回流公安,女子判十个月
周某案办理中,李某偷拍要挟、拿视频勒索的事实被办案人员发现,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经查,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威胁、要挟方法索取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