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的郑女士向外界反映,其 67 岁的丈夫雷先生因肝结节确诊恶性肿瘤接受手术后,最终于2023 年 12 月 27 日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去世,这起医疗纠纷经广东省医学会鉴定,涉事的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被认定承担主要责任。雷先生是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居民,2021 年 4 月在体检中发现肝部结节,家属随即安排其进一步检查,先后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上海瑞金医院确诊为恶性肿瘤,两家医院的医生均给出了手术切除的治疗建议。

郑女士表示,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肝胆胰外科纪姓医生提出可通过达芬奇机器人辅助完成手术,并称该手术方式定位精准,结合居住地点便于照料等因素,家人最终选择在该院为 67 岁的雷先生接受手术治疗。2021 年 5 月 6 日,雷先生接受了机器人辅助肝 S5 楔形切除 + 胆囊切除术,手术由纪姓医生与樊姓医生在全麻下操作,时长约5 小时,术后医护人员告知家属手术成功,雷先生住院 4 天后便出院。2021 年 5 月 13 日,雷先生术后病理报告提示存在门静脉内癌栓,属于高危术后复发风险情形。2021 年 5 月 18 日,雷先生再次入院,检查发现肝脏术后改变、局部包裹积液、肝周少量积液等问题。
2021 年 5 月 24 日,距离首次手术仅18 天,医院为雷先生实施了第二次手术,手术名称为右肝前叶切除术 + 肝门部淋巴结廓清术,术后雷先生于同年 6 月 7 日出院。后续雷先生因病情需要多次在该院住院治疗,郑女士为给 67 岁的丈夫治病变卖了房产,还使用了单价24 万余元的进口药物,却依旧没能留住雷先生的生命。
雷先生去世后,家属与医院就诊疗责任产生争议,家属认为医院首次机器人手术未完整切除肿瘤,且未及时安排二次手术导致癌细胞广泛扩散并被迫化疗,纪姓医生不具备相应手术操作资质,医方过错直接造成 67 岁患者死亡。医院方面则表示诊断与手术操作均无误,肿瘤未彻底清除是患者自身疾病特点与医学技术限制所致,死亡并非该案损害后果,患者病情扩散及死亡与手术无关联,不属于医疗事故。
2025 年 11 月 3 日,深圳市卫健委委托广东省医学会对该事件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组专家指出,医院在首次机器人手术中未行冰冻病理检查,手术定位欠精准导致肿瘤遗漏,同时未对患者提出明确的辅助治疗建议,存在医疗过失,且医方过失对患者需行二次手术的损害后果原因力大小为主要原因。2025 年 12 月 22 日,广东省医学会出具鉴定结论,该病例属于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此外,该纪姓医生还曾在2018 年 8 月为深圳福田区 77 岁的张老太主刀手术,切除其多个器官后患者离世,深圳市中级法院于2023 年 11 月 28 日终审判决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各类费用约63 万元。


张老太家属已就纪姓医生向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报案,并委托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代理该案。2026 年 3 月 9 日,深圳市医学会对该案件出具鉴定,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家属对此结论不服拟申请重新鉴定。

2026 年 4 月 14 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回应称两起事件均在处理中,未查询到纪姓医生相关在岗信息,记者联系纪姓医生求证时,对方未接受采访并挂断电话,目前相关事宜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