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开出多张行政处罚罚单。
其中2张罚单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涉及银行为中国邮储银行、中信百信银行,罚单金额分别为2791.67万元、1120万元,央行罚单则涉及3家银行,分别为中信银行、浙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罚单金额分别为1535.7万元、295.99万元、123万元,5张罚单的总罚单金额为5866.36万元。此外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被罚327.5万元。
具体来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因相关贷款业务、互联网贷款业务、绩效考核、合作业务等管理不审慎,罚没合计2791.67万元。对黄文贤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
因相关互联网贷款等业务管理不审慎、监管数据报送不合规等,对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合计1120万元。对于晓红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5年,对朱祎敏给予警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535.7万元。多名员工合并被罚款38万元。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95.99万元。多名员工合计被罚18.2万元。
国家开发银行则因为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