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一起冷冻胚胎纠纷案件冲上网络热搜。身患癌症的妻子,请求法院销毁丈夫的婚外冷冻胚胎,最终申请被法院驳回,情理与法理的碰撞,引发无数网友激烈讨论。

夫妻俩婚后没有孩子,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瞒着妻子,和第三方通过辅助生殖技术培育出冷冻胚胎,保存在医疗机构。之后妻子不幸确诊癌症,身体每况愈下。偶然得知丈夫私存婚外胚胎这件事后,妻子难以接受,向法院提起申请,要求将这些胚胎直接销毁。

站在妻子的立场,很多人都能够理解她的痛苦。自己身患重病,随时要面对生死,丈夫却偷偷在外留存胚胎。倘若未来胚胎孕育成孩子,不仅是对这段婚姻的巨大背叛,后续还会牵扯财产继承、抚养责任等一堆现实麻烦。妻子想要销毁胚胎,就是想提前斩断未来的纠纷。

可法院并没有顺着情感做出判决。冷冻胚胎不属于普通财物,它带有特殊的生命伦理属性。这批胚胎关系到丈夫以及第三方的切身权益,妻子本身不具备单方面处置胚胎的权利,个人情感诉求,不能凌驾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驳回了她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