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若只如初见",这话说出了多少人心底的遗憾。在陕西富平,有这么一对新人,结婚才一年就分道扬镳了。更离奇的是,男方不仅要离婚,还拿出一张20页的消费清单,硬是要女方退回25万。这背后到底有啥隐情?咱们直接揭开真相。外面雷雨交加,韩梅坐在窗边,凝视着玻璃窗上映出的自己,满心无奈和疲惫。回想起几年前,她和李雷从相识到相爱,最终携手步入婚姻。可结婚还不到一年,两人的关系就岌岌可危,走到了离婚的边缘。韩梅心里直犯嘀咕:这究竟是谁的错呢?
这时,李雷从卧室出来,看到韩梅还在,微微一愣,随即开口:"你还没走啊,正好,咱们把账算清楚。都要离婚了,该还的、不该还的,总得有个数吧?"
韩梅抹去眼角的泪水,转过身,瞧见茶几上摆着一叠厚厚的纸。那是李雷列的清单,从恋爱到离婚前,每一笔花销都记得清清楚楚。韩梅二话不说,直接问李雷要多少,没想到李雷一张口就是25万!
"你疯了吧?我为啥要给你25万?"韩梅惊讶地喊道。
李雷也不含糊,拿起茶几上的消费账单,一项项算起给韩梅花的钱。谈恋爱那会儿,一到节日我就得给你发红包,不然你就又哭又闹的。那些红包,9800元呢,都是你硬要的,我可不情愿。
韩梅一听这话,气得头疼,按着太阳穴说:"你还有脸说,过节过生日,我要是不提,你就假装没事人一样,连句问候都没有,哪有男朋友这样对女朋友的!"
李雷也不甘示弱,继续算他的账:"订婚时,你家一开口就是10万彩礼。我爸妈就是普通工人,为了买婚房已经倾尽所有,你家还要这么多彩礼!要不是双方家长商量,你家降到88888元图个吉利,这婚早就结不成了!现在离婚,彩礼钱你得退还给我家。"韩梅直截了当地说:"彩礼不就是为了个面子嘛!我爸都说了,那钱以后就是咱俩的,就是个形式。可你们结婚后,明里暗里地想把这钱拿回去,我都不好意思提!"
她气呼呼地接着吐槽婆家:"你妈说要买保险,找我借5万。谁家买保险要这么多钱?这不就是想拿回彩礼嘛!还有你爸,从你那儿拿了不少钱吧,那不都是你妈的主意?结婚时,你妈说要给我买四金,我说不要,她非说好看,买了一堆金子。现在你们还想把这些金子折现拿回去!你们是不是眼里只有钱?酒席钱是你们出的,但收的礼钱,大部分不都让你们拿回去了吗?凭什么还跟我要!"
韩梅越说越气,而李雷却一言不发,只顾着算他的账。从恋爱时的消费到改口费,李雷都要韩梅还回来,理由就是:既然离婚了,这些钱韩梅就得还!韩梅原本还对多年的感情有些不舍,觉得离婚的决定太过冲动。但看清李雷的真面目后,她庆幸自己还没要孩子。想到孩子,韩梅满心委屈:
"没结婚时我就怀了孕,你们家却死活不肯娶,硬逼着我打掉孩子。这笔账,到底该怎么算!"
窗外突然响起一声惊雷,盖过了韩梅的愤怒。因为对李雷提出的金额不满,两人闹上了法庭。韩梅决定不走民事调解这条路,而是直接通过法律手段离婚,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按照《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中一方想离婚,可以找相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处理离婚案时,会先试着调解,但如果夫妻感情真的没了,调解也没用,那就得批准离婚。韩梅和李雷结婚还不到一年,按说感情不至于破裂,能调解的话,诉讼离婚肯定不是首选。但韩梅觉得,跟李雷实在没法再过下去了,两人性格不合,观念也大相径庭,继续生活下去只怕会更糟糕,于是干脆选择起诉离婚,给彼此都留个自由身。
李雷虽然同意离婚,但他要求韩梅归还这些年他花掉的25万元,认为这些钱从订婚开始到起诉离婚前,都可以算作彩礼。现在离婚了,韩梅应该还给他。不过,《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说了,要退彩礼,得满足几个条件:要么没领结婚证,要么领了证但没共同生活,要么因为给了彩礼导致生活困难。韩梅和李雷的情况,哪条都不符合,所以李雷这个要求,法律上是不支持的。李雷抱怨说,结婚才一年就离了,凭什么要花那么多钱!按照《民法典》第八条,民事活动得合法合规矩。虽然法律上没支持李雷要回彩礼,但结婚一年开销那么大,确实让人难以接受。不过,李雷想要回的钱数也太离谱了,不合情理。所以,法院综合考虑后,判韩梅还给李雷4.6万。
一段好好的婚姻,最后却变成这样,离婚前还得算清账。这究竟是结婚,还是做买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