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宜宾叙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传播性病案件。被告人吕某,43 岁,早已确诊艾滋病,在清楚自身患病的情况下,仍然多次实施嫖娼行为。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吕某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依旧嫖娼,应当以传播性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吕某主动到案,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人吕某犯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2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