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

一女子李某,为了非法获取钱财,多次故意将死虫放入调料碗中,并以此为借口,对海底捞门店进行威胁,强行索要赔偿。海底捞总店在核账时发现,多家分店的赔偿均付给了李某,遂向公安机关递交线索。最终,李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敲诈勒索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构成要件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的财产权益,并决意实施,即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客观方面:行为人通过实施威胁或要挟的行为,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从而被迫交付财物。威胁或要挟的内容可以涉及暴力、揭露隐私、损害名誉等。

客体: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也包括他人的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

结果:行为人通过威胁或要挟的手段,实际取得了被害人的财物。

与诈骗罪的区分

主观上,敲诈勒索罪被害人是基于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而诈骗罪被害人是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物。

客观上,敲诈勒索罪通常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因恐惧而被迫交付财物;而诈骗罪通常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受蒙蔽而"自愿地"交付财物。

案情解析

在李某的案例中,她故意将死虫放入调料碗中,并以此为由威胁海底捞门店,要求赔偿。这种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李某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威胁的方式迫使商家支付赔偿,侵犯了商家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