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权益与乡村振兴的双重逻辑

2025年2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指导"三农"工作的第22份中央一号文件,其核心聚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尤其是宅基地管理问题。《意见》明确划定了两条政策红线:"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这一政策迅速引发社会广泛讨论,其背后既体现了对农民基本权益的兜底保障,也折射出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深层考量。

一、政策要点:为何强调"两个不允许"?

1. 法律与制度依据

宅基地作为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资源,其使用权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严格绑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只有具备农村户籍的居民才能依法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城镇居民、退休干部等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享有此类权利。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金文成指出,这一规定旨在防止"变相分配宅基地"的行为,例如通过"特殊资格权"或村民决议为退休干部提供建房便利。

2. 保护农民"最后保障线"

宅基地不仅是农民的居住基础,更是其进城失败后的"返乡退路"。武汉大学社会学院院长贺雪峰强调,若允许弱势农民为短期利益出售宅基地,一旦他们在城市难以立足,将面临无处可归的风险。政策通过限制交易,确保农民在城乡间"可进可退"的弹性空间。

3. 遏制资本无序扩张

近年来,部分城市资本通过购买宅基地建设别墅、会馆,甚至以"文旅开发"名义圈占土地,加剧了农村资源分配不公。中央一号文件明确禁止此类行为,旨在防止强势群体挤占农民发展机会,维护乡村社会的公平与稳定。

二、政策背景:现实问题与改革挑战

1. 宅基地闲置与违规交易并存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人口进城落户,导致宅基地闲置现象普遍。与此同时,部分地区存在城镇居民与农民私下签订协议购买宅基地的现象。例如,重庆周边一些村镇以低价出售"小产权避暑房",吸引城市居民购买,虽短期内增加农民收入,却挤压了合法商品房市场,并削弱了地方土地财政收益。

2. 退休干部"返乡建房"的争议

部分退休干部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取宅基地建房,引发社会对权力寻租的质疑。《意见》首次将"退休干部占地建房"列入禁令,直接回应了此类灰色操作,彰显中央规范土地管理的决心。

三、政策影响:多方利益平衡与乡村振兴路径

1. 农民权益的强化

政策通过限制外部资本介入,确保农民对宅基地的长期控制权。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任大鹏指出,宅基地的保障功能远大于其财产属性,守住底线是为农民保留生存尊严。

2. 城市房价的潜在稳定效应

若放开宅基地交易,城郊或城中村的低成本住房可能冲击商品房市场。例如,西安曾因小产权房供应激增抑制房价上涨。当前政策通过堵住交易口子,为城市房地产"止跌回稳"提供缓冲空间。

3. 乡村振兴的规范导向

《意见》并非一味限制,而是鼓励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闲置农房。例如,发展乡村民宿或文旅项目,既能增加农民收入,又可避免土地资源被过度商业化。

四、未来方向:改革与保障的协同推进

1. 深化"三权分置"探索

尽管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仍在试点阶段,但政策明确支持农户以合规方式流转使用权。华东师范大学教授魏万青建议,可借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经验,在严格监管下探索宅基地多元利用模式。

2. 完善农民进城配套政策

中央一号文件同步提出,要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问题,减少其进城后顾之忧,从而降低对宅基地的依赖,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3. 强化基层执法与监督

自然资源部与农业农村部已联合发文,要求严查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行为,并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未来需通过确权登记、专项治理等措施,确保政策落地。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宅基地管理的严格规定,既是守住农民生存底线的必要之举,也是乡村振兴战略中平衡效率与公平的关键一环。政策通过"堵"与"疏"结合,既防范资本侵蚀,又为乡村资源活化留出空间。正如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吴宏耀所言:"乡村振兴需要几代人的努力,而农民在城乡间的可进可退,正是这一进程中最根本的韧性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