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武义县,一名男子突发心梗去世,身后却留下17万元债务,引发亲戚与遗孀之间的激烈纠纷。妻子以丈夫婚内出轨、自己未使用借款为由坚决拒还,而出借方则是拿出了毕生积蓄甚至贷款相助的至亲。
这起纠纷的核心,是两户关系紧密的亲戚。据浙江电视台《钱塘老娘舅》栏目报道,在武义县城经营小吃店的陈大妈(小丁的母亲)一家,与同开小吃店的表哥一家素有来往,关系亲密

从2022年开始,表哥陆续向陈大妈一家提出借款请求:
第一笔5万元:用于为其20岁的女儿举办生日酒席。出于对亲戚的体谅和支持,陈大妈一家借出了这笔钱。
第二笔10万元:发生在2025年10月,表哥声称因承包矿石生意亏损,急需资金周转。面对这笔不小的数目,陈大妈的丈夫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亲自前往银行办理贷款,将10万元借给了表哥。这充分体现了当时两家之间"舍命相陪"般的信任。
此外,还有2万元借款用途暂不明确。三年间,借款总额达到17万元,这几乎是陈大妈一家的全部积蓄。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最后一笔10万元借出仅仅几天后,表哥于2025年10月突发心梗,不幸离世。这不仅给家人带来悲痛,也让这笔债务的偿还陷入了僵局。

更让出借方小丁一家措手不及的是表嫂梅大姐态度的转变。小丁表示,表哥刚去世时,梅大姐曾口头承诺会归还借款。但等到银行贷款即将到期,小丁一家请求梅大姐"周转"一下时,后者却坚决拒绝,并表示:"这个钱我没用到过。
梅大姐拒绝还款的理由,直指婚姻中的背叛。她向媒体透露,直到丈夫去世后,她才通过其手机发现对方早已婚内出轨。"他微信里有给好几个人的转账记录,(金额)520、1314……一年里有七八万元。"梅大姐认为,这些钱都被丈夫给了情人,而那17万借款她既不知情,也从未用于家庭生活,因此"更没道理帮他背债。
情感的背叛彻底击碎了梅大姐代为偿债的意愿。她的女儿也支持母亲的决定,母女俩态度一致:不接受任何私下协商,要求对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面对这一局面,小丁一家倍感无奈与心痛。小丁母亲曾提出一个折中方案,希望梅大姐每月偿还1000元,直至自己终老,届时即便未还清也不再追究。但这一充满人情味的提议,已被梅大姐拒绝。讨债过程中,双方甚至发生过言语冲突,小丁曾对梅大姐恶语相向,使得本就脆弱的关系雪上加霜。
这场纠纷的情感因素固然引人关注,但从法律上讲,丈夫的出轨行为并不能直接免除债务。四川无众律师事务所律师钟文和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俞起的解读指向了同一个核心关键:这笔17万元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看两点:
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债权人(小丁一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这笔钱被用于表哥家庭的共同开支,如改善家居、家庭消费,或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小吃店。律师俞起指出,由于金额较大,举证责任主要在债权人一方。
妻子是否事后追认:如果梅大姐曾在借款记录上签名,或事后以任何形式承认过这笔债务,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目前来看,情况对梅大姐相对有利。如果她能证明这17万元确实未被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例如,5万元用于女儿个人宴会,1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亏损,甚至可能被挪用给情人),那么这笔债务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表哥的个人债务。

那么,作为个人债务,梅大姐就完全不用还了吗?答案并非绝对。 这引出了第二个关键问题:遗产继承。
律师明确指出,如果梅大姐选择继承丈夫的遗产(如小吃店、存款、房产等),那么她需要在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对这笔个人债务进行清偿。如果遗产价值不足17万,则只需以遗产价值为限偿还,超出部分无需承担。反之,如果梅大姐明确放弃继承遗产,那么她对这笔个人债务就没有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