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遗嘱限制小20岁妻子再婚?11月25日,山东省济南,一个中年男人王某娶了个小20岁的漂亮媳妇,临终前立下遗嘱说:"给你房子可以,但你得保证这辈子不能再嫁人。"妻子这下当然不乐意了,一气之下告到法院,判决结果出来了!
王某是个事业有成的中年男人,离异后遇到了李女士这朵鲜花。李女士不仅年轻漂亮,还是个大学生,把王某迷得神魂颠倒。两人很快就结婚了,还生了个儿子。
本来是挺美满的一家人,谁知道天有不测风云。刚过了五年的甜蜜日子,王某就查出得了肝癌。
在生命的最后时光,他写下了一份遗嘱,内容说白了就是把自己的三套房子分了分:一套给大儿子,一套给小儿子,最后一套房子加上存款股票啥的都给李女士。
但是!这遗嘱里头加了个让人瞠目结舌的条件:李女士要是想要这些遗产,就得签个"至死不改嫁"的保证书。这可把人家李女士给难住了,这不是要把人家后半辈子都给"锁"住吗?
这事儿闹到法院,法官可不含糊。法院认为这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条款根本就不符合公序良俗,说白了就是违法的。你说你把遗产给谁是你的事,但你不能因为给遗产就限制人家的婚姻自由,这不是开玩笑嘛!
最后法院把那条"不得改嫁"的限制直接判定无效。
至于那套房子和其他财产,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李女士最终分到了40%的份额。这个结果可以说既保护了李女士的合法权益,又充分考虑到了其他继承人的利益。
王某虽然是出于对妻子的爱,但这种近乎占有欲的"爱"未免太过自私,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何况李女士还这么年轻。
人死了想用遗产来束缚人家,这不是自讨没趣嘛!与其想着怎么限制别人,不如好好珍惜眼前人,活着的时候多创造点美好回忆,那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