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窗苦读多年,好不容易通过校招拿到教师岗位,本以为是稳定工作的起点,没想到上班十几天,熬到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撑不住选择离职,最后连十几天辛苦的工资都拿不到。

这批老师都是应届毕业生,校招敲定岗位,约定来学校教高一。8月20号按时报到,满怀期待准备迎接新学期。谁知道开学前情况有变,高一招生人数达不到预期,学校临时调整安排,把这批新老师调到初二任教。

薪资不变,但额外加了班主任工作。一边上课备课,一边管班级琐事,各种琐碎任务堆在一起。有老师回忆,每天休息时间只有四五个小时,长期高强度连轴转,身体和精神都扛不住。坚持十几天之后,十几位老师选择提出离职,并且按要求完成全部工作交接。

本以为交接完毕,结清劳动报酬就是顺理成章的事。可学校拿出合同,说白纸黑字写着:入职未满一个月离职,不发放工资。理由是老师们突然离职,打乱学校教学安排。

这件事曝光之后,教育局联合人社部门到场处理,直接认定合同这条约定无效,责令学校两天之内把工资补发到位。学校负责人也表态,会按照法律要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