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文娟拿到判决书那天是7月28日。

恩施市人民法院一审落槌:罗某犯虐待罪,有期徒刑六个月。此前因案被行政拘留的十二天折抵刑期。

六个月。商文娟等了多久--从她踏进婚姻的那一年算起,十四年里有十三年在挨打。拳打脚踢是常态,被枕头捂到意识模糊也有过好几次,全身上下盖满了新旧叠加的伤疤。严重应激反应让她小便失禁,二十多度的天气里得穿着加厚纸尿裤出门。她还被确诊了甲状腺癌。

报警记录有将近二十条。每一次的剧本都一模一样:报警、调解、放人、再施暴。这个循环转了十三年没停过,哪怕她后来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拳头也没收住。

仅去年上半年,她被家暴的次数上了百。儿子跪在地上替妈妈求情,反手挨了一记耳光。

2024年5月,一个大雨天,商文娟吞下双倍止痛药,拽着儿子坐上一辆出租车。司机问她去哪,她答不上来。左耳还在嗡嗡响--几天前丈夫在电梯里扇的那几下留下的后遗症还没消退。车子在高速上开了三四个钟头,堵车的时候司机递过来矿泉水和面包,又给睡着的孩子盖上外套。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给的这一点暖意,把她熬了十三年的那层壳敲开了一条缝。

也就是从那一刻开始,她决定不再往下熬了。

2024年,商文娟向恩施市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要以虐待罪追究罗某的刑事责任。带儿子搬出来以后,她租了一间小屋。亮起一串小彩灯的时候她跟十二岁的儿子说了一句话:"这就是我们新生活的光。"

法庭上的罗某没有否认殴打的事实,只是对行为的性质做了辩解。判决书里的措辞清晰直接:采取殴打方式对家庭成员实施虐待,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罪名成立。

六年或者六十年,对于被打掉的那十三年来说,不论判多久都填不平那些伤疤。但这间被小彩灯照亮的小屋里,有一件事终于被白纸黑字地确认了--那些年她挨的每一次拳头,在法律上都不叫"家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