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过献血经历吗?如果为了献爱心,你经常献血,但是当你手术急需血液补充,血站和医院说你的献血证过期了,你会作何感想?

近日,一位献血八次,总量达3200毫升的男子在生死关头,却被血站告知他的献血证已"过期",无法继续为自己调配血液,医院和血站的互相推诿,引发网友关注。

据媒体报道,涉事李先生来自河北廊坊,8月15日,李先生因突发疾病被送往霸州市第二医院。

8月22日,河北廊坊的李先生在网上吐槽称:自己10年间献血8次,可等到自己需要输血救命时,却被告知献血证过期,没有血液的优先使用权。

急需输血的他,本以为自己从2011年开始的无偿献血历史会为他带来及时的帮助。

医院从廊坊市中心血站调配了两袋血浆,暂时稳定了他的病情。

然而,当需更多的血进行继续治疗时,医院却告知他,由于他的献血证"过期",无法继续为他调配血液,这一消息让李先生非常郁闷和气愤。

难道,多年来的献血经历,遇到急需时竟无济于事?此时却被当作废纸。

李先生的献血证显示,从2011年起他无偿献血八次,总量达3200毫升,相当于一个成年人的全身血量,上一次献血是在2020年,献血量400ml。

但这张证书在他最需要它的时候,却被毫无情感地宣告过期。

李先生去找医院时,医院却将责任推给了廊坊市中心血站,而血站那边的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从未有过"献血证过期"的规定,并承诺只要医院提出用血需求,他们会尽力满足。

医院和血站的互相推诿,使得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

在一番折腾之后,医院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要求李先生的家人或朋友先去献血,而且献血量要达到李先生所需血量的两倍。

这简直是在开玩笑,让年迈的父母去献血,医院完全不考虑他们的年龄和健康状况吗?

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的讨论。许多人开始质疑,献血证是否真的存在有效期?无偿献血的初衷是否被扭曲成了一种交易的筹码?甚至有人怀疑,献血车上的人少是不是因为这些背后的问题?

根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河北省献血条例》明确了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在急危重症患者用血时享有优先用血的权利。

也就是说,献血证不应当有有效期,而无偿献血的真正意义应该是拯救生命,而非成为一种形式上的权利。

网友纷纷表达对献血制度的不满,一些人甚至对继续献血产生了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