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次发现妻子出轨,老实的丈夫为了家庭选择原谅

2017年的时候,郭某发现自己妻子(齐某秀)可能出轨了,但苦于无证据,也不知道出轨的对象是谁。为此,夫妻双方还发生过矛盾,为了查清妻子出轨的对象是谁,2019年8、9月份,郭某便在网上购买了汽车GPS定位器(带录音功能),趁妻子不注意的时候,把定位器装在方向盘下方。

2019年10月份的一天,齐某秀称去埕口桥接孩子,结果迟迟没有回来,郭某打电话也不接,于是郭某从手机上打开GPS软件定位器,听了录音发现其妻子和一个男子在一起,通过声音,郭某发现中午和妻子在一起的男子是自己一个公司上班的同事张某。

当天晚上郭某就与妻子发生了冲突,双方父母劝说后离去,冷静后的郭某对妻子说:咱都两个孩子了,为了孩子也不能离婚啊,你有错你改,我有错我改,妻子当时答应了,并称以后再也不跟张某联系了。

二、妻子不知悔改,无奈的丈夫对妻子情人好言相劝

虽然妻子答应不再和张某联系,但郭某从妻子平常的一些表现,接电话偷偷摸摸的,觉得不正常,发现妻子和张某一直没有断过联系。

无奈的郭某只能劝说张某不要再纠缠自己妻子,大家都有家庭和孩子,管好各自的家庭,过好各自的生活。可张某只是让郭某管好自己妻子,别让其妻子再找他就行了,至于自己家的事儿就不需要郭某操心了。

曾经共处的同事变得异常陌生,在公司两人见面后也不再说话,虽然这件事翻篇了,但郭某心里始终有个疙瘩。

三、妻子变本加厉,忍无可忍的丈夫现场捉奸,持刀捅伤奸夫

经过与妻子和张某的沟通,其二人并未有任何收敛,反而更加明目张胆、变本加厉。

2020年6月13日,郭某通过在车上放置手机,听到他们刚发生完性关系,接着又正在发生性关系,郭某觉得自己的底线已经彻底被打破了。

拿着刀的郭某到达现场后发现车就停在小道旁,车后排座两个车门都开着。郭某走到车侧后门时,看见其妻子和张某一左一右坐在车的后排座上,两个人都没有穿鞋,光脚蹬在车前座椅上玩手机,二个人看见郭某后,不但没有惶恐,反而只是抬头看了郭某一眼又继续玩手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怒火中烧的郭某上前用拳头锤了张某的头部几拳,二人就在地上扭打了起来,郭某顺势拿着刀捅向了张某,妻子在拉架过程中也被郭某所捅伤,见到妻子受伤,郭某瞬间心就软了,主动打120叫了急救车,将张某和妻子送到了医院。

四、遵从道德伦理,优良的家风民俗不容践踏

经鉴定,被害人张某、齐某秀的伤情均为重伤二级,被告人郭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郭某取得被害人齐某秀的谅解。

张某却诉称,应依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郭某的法律责任,并从重处罚,请求被告人郭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费数额为392189.85元。

我们严厉反对郭某采用暴力处理本次事件的方式方法,但我们从道德伦理角度以及一个正常成年人的角度来看,整个事件已经严重的侵犯到了一个正常人的尊严,挑战了一个正常人应有的底线,作为一个正常人,我们不能苛责其应当保持崇高的理性,任何人在面对此事件不可能会理性的看待,泰然处之。

张某和齐某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且被郭某发现后多次警告仍不听劝阻,案件发生前二人被郭某当场发现时以一种完全不在乎的态度应对,严重的伤害到了郭某的自尊,才酿成如此悲剧,二被害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道德伦理、善良风俗,张某在本案件中具有严重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在案件庭审时,郭某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及村民代表提交从轻处罚申请书,请求从轻对郭某的处罚。

五、公正的判罚和道德的融合,是对法律的尊重和敬畏

郭某的犯罪起因是妻子出轨被抓现行、犯罪动机是处于极度气愤、犯罪情节为一般情节、犯罪对象特定、犯罪后果较轻、认罪认罚的态度较好、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不严重,被害人张某的过错程度极其严重。

最终法院本着追求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价值取向,本着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郭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没收随案移送的被告人郭某的作案工具刀具二把;被告人郭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各项损失95339.80元;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案件警示与教育意义

被害人有完整家庭,有妻子儿女,本应维系好和谐的家庭关系,却与另一被害人长期保持着婚外性关系,其行为破坏了他人的家庭关系,同时也损害了个人的家庭关系,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

郭某在得知二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根据手机定位找到二被害人,二被害人本应心存负罪感,但二人不以为然,毫无愧意,用放任和蔑视的态度,公然挑战郭某的感情和人格尊严底线,给郭某造成了极其严重心理伤害,致使郭某极度义愤,继而采取不当处理方式,歇斯底里地进行疯狂报复。

古人训语"奸情自古出人命",偷情者或者出轨者都是对夫妻关系的不忠不贞,这种通奸行为打碎了夫妻互相尊重的基石,彻底伤害了夫妻之间的感情,严重损害了一夫一妻制的法律尊严,其结果也是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