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男孩的CT报告。图源长城网

一个13岁的男孩,因为逃学被父亲送进所谓的"成长基地"矫正,7天后因为写了一张求救纸条,被"班主任"殴打致右侧额窦骨折,男孩接受开颅手术后右眼仍无法视物。

这是近日发生在湖北阳新县的真实惨剧。男孩被送入基地后,长期被宿舍一名比他大的学生霸凌,无助的孩子只能写纸条求救,然而,这张纸条却换来了涉事"班主任"张某的凶残报复,张某使用的殴打工具,从戒尺升级到空心铁杆子,最终一步步酿成了这起悲剧。

令人不安的是,这类打着"矫正""成长"旗号的暴力机构,并非第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从"豫章书院"到杨永信的"临沂网戒中心",再到今天的"阳新成长基地",名字换了一个又一个,但暴力的内核从未改变。

任何形式的体罚,都不是教育的合法手段,更何况这样的暴力殴打。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男孩的右眼最终失明,这已经不是管教不当的问题,而是严重的故意伤害。

这类机构为什么能够存在?何以屡禁不止?很大程度上源于监管的灰色地带。

阳新县教育局回应称,涉事基地前身是一所双语学校,但早已注销。目前该机构持有的,是一张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心理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一个以"公司"名义注册的商业实体,却在从事未成年人寄宿以及所谓的行为矫正,这既不归教育部门管,市场监管部门又无力管,监管的真空地带就这样形成了。

"借壳上市"是这类机构的惯用套路。它们注册为"心理咨询""教育咨询""拓展训练"等公司,避开教育部门的审批,却在封闭的场所里实施体罚,对孩子们实施暴力殴打。家长花了数万元,把孩子"托管"进去,却被禁止探视、禁止通话。封闭的暗箱中,暴力无人监管、肆意生长。

这样的暴力惩戒机构不应该有存在的土壤。监管部门要主动排查,凡是涉及未成年人全日制寄宿、行为干预的机构,都必须纳入教育、民政、公安等多部门的联合监管,绝不能让"公司"二字成为逃避法律监督的挡箭牌。四川省已经率先行动,自2026年5月30日起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名义开展针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教育矫治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就需要这样一刀切的魄力。

学校的专业支持也不能缺位。教育要有松弛感,课堂要有魅力,同时也要完善学校心理辅导体系建设,能够为有需要的学生和家庭提供专业支持。

可怜天下父母心。这场悲剧中,家长也是受害者。但面对所谓的问题孩子,所有父母都应该反思,问题是如何导致的?是不是自己的教育方式出了问题?能不能耐心地倾听孩子们的内心诉求?要允许和等待孩子慢慢成长,而不是急着把他们送去"矫正"。

暴力不是矫正,它是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是犯罪。暴力不会换来成长,只会留下无法愈合的伤疤。让孩子们免于暴力,是每一个成年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