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反转!"广西百色,妻子发现丈夫出轨,后起诉丈夫离婚,哪知案件审理中,丈夫竟发现双胞胎女儿非亲生!气急败坏的丈夫随后反过来要求妻子给与赔偿。

真是大反转啊!在广西百色,有个妻子发现自己老公出轨了,于是就把他告上法庭要离婚。可你猜怎么着?在审理案件的时候,老公突然发现他养的双胞胎女儿竟然不是亲生的!这下他气坏了,反过来要妻子赔偿他。

都说"婚姻是两个人的事,但也容易变成两个人的战场",这话在大壮和小丽的故事里体现得淋漓尽致。2004年,两人经朋友介绍认识,没多久就谈起了恋爱,2006年就结婚了。婚后,他们有了四个孩子,一个儿子、一个女儿,还有一对双胞胎女儿。为了赚钱养家,大壮只好出去打工,而小丽就在家里照顾孩子。但好景不长,他们家的平静日子就被打破了。2020年7月份的一天,小丽不小心看到了大壮手机里的一些让人起疑的信息,一查之下,发现他竟然在外面有了别人。虽然小丽一开始想给他个机会,可大壮不但没改,反而越做越过分,甚至还打小丽,连生活费都不给。小丽实在是受不了了,就决定去法院告他,要离婚,还要让他出孩子的抚养费。

等到小丽真的去法院提离婚的时候,大壮倒是同意离了,不过他提了个要求,说得弄清楚孩子们是不是都是他的。这个要求听起来挺正常的,可没想到却引出了后面的事儿。在审理案子的时候,大壮向法院申请了亲子鉴定。结果一出来,大家都愣住了--原来那对双胞胎女儿根本就不是大壮的亲生孩子!这个意外的消息让大壮又气又恼。他觉得自己不单被骗了,还白养了俩没血缘的孩子。于是,大壮决定反击,要小丽赔他养这俩闺女花的所有钱,还要她赔精神损失费。

小丽一看这架势,完全懵了。她本以为自己在保护自己,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法院得重新看看他俩的说法,然后按法律给个公平的判决。法院在审理这个案子时,仔细考虑了双方的错误和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第1079条,如果夫妻之间感情真的没了,而且调解也不行,那法院就可以判离婚。在这个案子里,大壮虽然没和别人结婚或者同居,但他发现双胞胎女儿不是自己的,还是坚持要离婚,法院最后同意了他的要求。

说到孩子的抚养权,法院是依据《民法典》的第1084条来判的。大壮和小丽生的两个孩子,因为都8岁了,所以法院先问了问孩子们的想法,然后又想着怎么对孩子最好,最后判给男方养,女方得给抚养费,还要出一半的教育和医疗费。至于那对双胞胎女儿,因为她们不是大壮亲生的,也没形成什么养父女、继父女的关系,所以大壮不用养她们。

最重要的是,根据《民法典》的第1091条,小丽出轨还骗大壮养别人的孩子,这可是大错特错。所以,大壮作为受害者,有权让小丽赔他精神损失费,还能按照不当得利的原则,让小丽把骗他养双胞胎女儿的钱还回来。最后,法院判决小丽得给大壮4.7万元的抚养费。这段婚姻的结束,不只是大壮和小丽两个人分开了,还意味着他们各自的家庭都散了。他们的故事就像是在告诉我们,在婚姻里,信任和忠诚有多么关键。不管是谁,要是丢了这些最根本的东西,结果往往就是没法弥补了。希望每对夫妻都能在婚姻里保持真心和责任心,好好对待彼此的感情,别再让这样的悲剧重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