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张某入职一家模具公司,到了2017年11月,合同到期,公司却玩起"消失术",既不续签,工资和社保也断供,一欠就是十个月。张某离职后踏上讨薪之路,可公司每次都像个"老赖",找各种借口推脱。
2018年12月,张某又去要钱,苦巴巴地跟老板柴某说自己快吃不上饭,工作也没着落,结果柴某还是铁公鸡一毛不拔。没多会儿,张某深夜翻墙进公司车间,选择了一条绝路。
张某孤家寡人,父母和大姐都已离世,二姐成了他唯一依靠。二姐气不过,认定是公司拖欠工资惹的祸,先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工资、死亡赔偿金等,一共105万多元。但因为公司早在2018年6月就被吊销营业执照,仲裁委不受理。二姐不服,转头向法院起诉。
法庭上,公司狡辩说2017年1月就和张某解除合同了,毫无关系,还指责张某翻墙自杀损害公司名声。法院查明公司被吊销后柴某还在以公司名义经营,也确认了拖欠工资等事实,支持了工资和未签合同双倍赔偿,可没支持死亡赔偿金。
二姐不甘心,又起诉公司和三名股东,索赔93万多元。公司和柴某依旧不认账,其他两名股东干脆玩起失踪。一审、二审法院都觉得,公司拖欠工资不对,但张某完全能走合法途径,他是成年人,公司没直接侵害他生命权,所以驳回二姐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