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债务纠纷被强奸,害怕男子伤害自己,假意配合,事后连捅3刀导致男子死亡,被判故意杀人罪。
理发店老板王丽把手机里的打牌软件当成了"提款机",先输光20万积蓄,又找牌友胡施借了10万高利贷,日息500元。一个月后她连本带息要还25万,胡施直接提要求:"没钱就拿身体抵债,一次一万。"王丽被捆住手脚后被迫同意,但第二天主动约胡施见面,趁对方脱衣服时掏出藏好的刀,对着胸口捅了三次。
法院判决书里写得很清楚:胡施用绳子绑人时算强奸,但王丽捅刀时他已经没动手了。按照《刑法》第20条,正当防卫必须在不法侵害"正在发生"时动手,比如对方举刀砍人时夺刀反杀算合法,但侵害结束后再报复就是故意杀人。有网友翻出最高法案例库里的判决:2021年贵州有个案子,受害人被醉酒男追打,最后反杀被判正当防卫,因为"侵害还在持续"。
王丽捅人的刀是提前网购的18厘米剔骨刀,下单时间和聊天记录显示她早有准备。检察院调取的外卖订单更扎心:案发前两小时,她点了双人份餐食,还给胡施发"等你来"的表情包。这些证据坐实了"预谋杀人"的罪名。
评论区吵翻了天。有人算账:"每天500元利息,借10万一个月利息1.5万,这比高利贷还狠!"也有懂法的说:"被捆时捅人算正当防卫,但隔天再动手性质就变了。"数据显示,近五年因债务纠纷引发的命案里,超过六成是"事后报复",没一例认定正当防卫。
胡施家属拿着判决书找王丽索赔丧葬费,法院参照去年陕西的判例,至少要赔20万。而王丽透支的5万信用卡,银行照旧天天催款--按照《银行卡管理条例》,欠债原因不重要,只看还款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