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在山东济宁有位银行职员周某,他在放假期间去嫖娼,被警察抓住后拘留十天并罚款五千元,这件事他没跟单位报告,单位当时也没有发现,他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不会再有人提起。

到了2017年,银行开展员工涉赌专项整治活动,顺便查了其他违法记录,结果查出周某七年前的事,银行拿出2014年制定的《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里面写明参与嫖娼直接开除,还特别说明以前没处理的也能按新办法处理,银行走完工会程序后解除了他的劳动合同。

周某在2018年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认为事情已经过去七年,银行才处理这件事,时间上不合理,就裁决恢复他的工作,银行方面不服这个结果,于是提起诉讼,一审法院指出银行的制度是公开的,员工也都经过培训,周某自己隐瞒了事实,银行难以发现,责任不在单位这边,二审法院也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2019年,周某向省高院申请再审,他提出这件事发生在放假期间,与工作没有关系,银行不应该管理员工的私人生活,他还提到追诉时效的概念,认为事情过去几年就不应该再追究,但高院没有接受他的说法,法院指出劳动合同不只约束上班期间的行为,也涉及整体表现是否合规,嫖娼属于违法行为,破坏了社会公序良俗,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对员工品行有更高要求,而且周某签署并学习过相关制度,现在声称不知道这些规定是说不过去的,单位发现问题后及时作出处理,程序没有问题,法律也没有规定公司必须受到追诉时效的限制。

这案子到2026年初又被翻出来讨论,因为很多银行开始更新员工行为守则,把任何时间发生的严重违法行为都列进红线,有的还加上终身追溯机制,意思是就算离职十年,只要查到当年有严重违法,照样能够追责,这种做法确实合理,毕竟金融行业关系到大家的钱财,员工人品有问题,谁都不敢放心。

有些人可能想着,下班后的事单位不该管,可实际上,一旦你踩到法律底线,不管是在假期还是平时,都会影响你的职业身份,这和2023年高校老师在校外吸毒被开除、2024年公务员因醉驾被辞退是一个道理,不是单位要求太严,而是社会对某些岗位的人,本来就抱有更高的道德期待,你选了这条路,就得接受这个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