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部于9月4日发布了一则案例,提醒大家反间谍斗争形势依旧严峻,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实施渗透窃密的手段层出不穷,要注意提高防范意识。

18 岁的小哲在一所重点大学机械专业读大二。凭借优异的成绩,他获得了赴台湾义守大学交流学习的机会。初到台湾时,人生地不熟,这让他感到有些孤独,急于结识新的朋友。

在一次"偶然"的同学聚会上,除了一起赴台交流的同学外,还来了几名台湾青年。期间,一名"学姐"主动找到小哲,自我介绍叫许佳滢,说自己比小哲大几岁。她对小哲频频示好,不仅夸赞小哲的才学,还和他聊起日常爱好,话题轻松又投缘。

没过几天,许佳滢就主动约小哲去 KTV 玩儿。聚会中,小哲喝醉了酒,在卫生间呕吐时,许佳滢紧跟过去,又是拍背又是揉虎口,体贴的举动让独自在外的小哲格外感动,也隐约觉得这位 "姐姐" 对自己的情意有些不一般。

一个月后,两人再次约会出去郊游,一路上许佳滢有意无意地跟小哲聊专业、学校、学业,之后又不厌其烦地打探小哲的私人情况:亲戚中有没有公务员、能不能接触到政府文件,甚至暗示 "这些文件还能卖钱"。

获取到自己想要的信息后,许佳滢已经大致判断出这个小哲未来的职业走向,他身上还有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可以挖掘。于是,旅行一结束,许佳滢便主动向小哲表白,并且当晚就一同住酒店,奉献了自己。

18岁的年纪遇到如此兴趣相投、热情奔放的学姐,而且还对自己体贴入微,漂泊在外的小哲终于找到了心灵寄托,迅速深陷"爱河",对学姐女友无比依恋。

随着时间推移,交流学习活动结束,小哲即将返程。许佳滢则以恋人的身份提出要求:让小哲回国以后,一定要把自己取得的成绩与她分享,俩人互相监督,互相进步,做彼此的眼睛……

回到大陆后,小哲和许佳滢像大多数异地恋的情侣一样,频繁通过邮件、微信传递思念。

"我无法不去想你,做每一件事都有你的影子,感觉你还在身边说话,陪我走过人生的风景。"

"你我相遇不是愁苦,未来能不能长相厮守不重要,生活中多个懂对方的人,我会好好珍惜。"

即使见不到面,小哲也感觉时刻被学姐的温柔甜蜜所包围,幸福不已。只是他没有觉察到的是,许佳滢对他机械专业的兴趣和关注度,早已超出了正常水平。

小哲凭借优异的成绩,顺利进入一家涉密重点实验室工作,这恰好正中徐佳莹下怀。于是,她经常以"查岗"的名义,让小哲拍摄工作场景的照片,还会以关心其学业的理由,让小哲把研究进展汇报给她。

就这样,在"学姐恋人"甜蜜的情感操控之下,小哲没有丝毫防备,向"女朋友"提供的信息,也从简单的现场照片,逐渐进阶到实物图,最后连各种详细的机密实验数据都毫无保留地发了过去……

当然,许佳滢除了给小哲提供谈恋爱的情绪价值外,在物质提供上也不含糊。有一次小哲遇到困难,许佳滢毫不犹豫地借给他5000块钱。不过,转账之后她意味深长地说:"钱好借,人情难还。"以此暗示他拿了钱就得办事。

后来小哲考上研究生,有机会参与一些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项目。许佳滢的要求也随之变本加厉,索要的数据越来越细化。此时,小哲才终于感觉到这个"女朋友"有些反常,于是想结束这段恋情,摆脱关系。

不过,分手却不是那么简单的。看出小哲的心思后,许佳滢先是给他的亲朋好友发信息,说他在台湾时勾引自己,得到她身体后现在又想分开,是个情感骗子。后来,她又威胁小哲已经泄露机密,自己看着办。

在不断的威胁与恐吓之下,小哲心乱如麻、惶恐不安,只好硬着头皮继续维持俩人的关系,继续向许佳滢提供情报资料,直至事情败露。

最终,许佳滢的间谍活动被国安部门发现,小哲的泄密行为才被终止。据陕西省国家安全厅干警介绍,在此期间,小哲共向许佳滢提供了涉及我国防科工领域的近百份情报,收到的报酬折合人民币共计 4.5 万元。

直到这时,小哲才知道,和自己相处三年的 "恋人",根本不是什么比自己大几岁的 "学姐",而是个比他大 16 岁的阿姨……

并且,她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成员。而所谓的 "许佳滢",也不过是她用来伪装身份的假名字,她的真名叫许莉婷。

其实,小哲遭遇的套路,正是境外间谍常用的手段:初期伪装成校友、朋友,用热情和体贴突破心理防线;中期用情感捆绑,先索要无关紧要的信息,再慢慢升级到机密内容;一旦对方想退出,就用之前掌握的 "把柄" 威胁胁迫。

就像小哲这样,从最初被 "温柔关怀" 打动,到后来被威胁裹挟,一步步踏入泄密的深渊,成为被间谍分子情感操控的"棋子",最终身陷囹圄。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出去学术交流的学生、涉密领域从业者提了醒:遇到 "偶遇" 的殷勤人士,要多一份警惕,别轻易透露学业、工作细节。如果有人频繁索要内部资料、实验室影像,一定要立即终止联系。

即便不慎被胁迫,只要及时向驻外机构或国家安全机关说明情况、有悔改表现,也能依法减轻或免予处罚。国家安全无小事,一时的疏忽,可能要付出一生的代价。

我们如果发现身边的人有泄密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也要立即拨打国安部的举报电话,或登录官网进行举报,发挥群众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