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字头上一把刀!"甘肃,一五旬男子晚上喝酒回家后,与女友发生了性关系。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凌晨男子竟意外猝死。事后,男子家属得知消息后,直接将其女友告上了法庭!
2025年1月12日晚,50多岁的谢某在女友巩某住处留宿。当晚他饮了酒,期间感到身体不适,自行服用了胃药!
酒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但谢某仍感不适,便躺在床上休息!
次日凌晨1时至2时之间,谢某在卫生间晕倒。巩某发现后,叫邻居帮忙将他抬至床上,随后自己外出打车去寻找谢某的同事帮忙!
途中,巩某才拨打了急救电话。医护人员到场后进行基本抢救并送往医院,但谢某最终因抢救无效去世,死亡原因为猝死!
法院审理后认为,谢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自己身体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他在自身存在基础疾病的情况下饮酒,在身体不适时仍发生性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
然而法院也指出,巩某作为谢某的同居女友,相处时间较长,对谢某的身体状况有一定了解!
事发时两人处于封闭的私密空间,一方发生危险时,另一方具有救助义务!
法院审理认定,巩某的救助措施存在不当之处。谢某在卫生间晕倒后,她先是叫邻居帮忙将谢某抬至床上,再出门打车前往谢某工作场地寻找同事!
途中至凌晨3时18分才拨打急救电话,从晕倒到拨打急救电话的时间过长!
谢某晕倒的具体时间在凌晨1时至2时之间,而巩某拨打急救电话的时间是凌晨3时18分,中间至少间隔了1小时18分钟!
法院认为,未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导致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因此巩某对谢某的死亡后果应适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中,巩某被判承担10%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9.3万元!
这10%的责任比例是如何确定的?法院考虑了谢某自身应负的主要责任,以及巩某作为现场唯一人员未及时拨打急救电话的过失!
谢某家人最初起诉要求巩某承担20%的责任,即18.7万元,但法院最终酌定为10%!
判决后,巩某不服提起上诉。日前,二审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尽管这类猝死事件多由自身健康问题导致,但现场人员的救助是否及时,往往成为责任判定的关键!
两人作为关系密切的男女朋友,在相对隐蔽的空间内,一方有责任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