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疑罪从无"撞上"奸出妇人口",法官该选择哪个?
目前,山西大同中院,给出了答案。
山西订婚强奸案的经过自不必多说,当年一审宣判时,就引起了轩然大波。
毕竟,这起案子的关键并不是什么"订婚之后男女双方能不能发生关系",而是在法院以"女方事后点燃窗帘"、"身上有淤青"、"监控拍摄到女方被拖回房间"、"男方录音中含糊承认"这些间接证据,认定可怜的席先生犯了强奸罪。
如果证据真的确凿的话,二审也不会拖了两年多,也不会在二审开庭前,劝说席先生"认罪"来换取缓刑了。

更重要的是,根据刑法中关于"强奸罪"的定义,强奸妇女的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席先生从一审到二审都没有认罪认罚,说选择"从轻处罚"是因为他"有过悔罪表现且犯罪情节较轻",但是在开庭前席先生一直称自己不认罪。对于拒不认罪的犯人不更应该严惩吗?
而席先生母亲在二审开庭前再次放出来的关键性证,据更是说明了这次判罚的问题所在。
根据司法鉴定,"受害人处女膜完整,未见新鲜破口","女方内裤、阴X擦拭物、房间内的纸巾中,未检出人精斑及STR分型"。

STR中文意思是短串联重复序列,相当于细胞的DNA指纹。只要男方真的和女方有接触,必然会留下这种东西的。
检方只在席先生的床单上检测出了精斑和双方混合DNA,并以此证明席先生强奸了被害人。
然而,虽然这起案子尚有诸多疑点,大同中院还是判了维持原判。
事后审判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处女膜状况不能证明是否发生性关系。"还训诫男方家属不该暴露女方隐私。
但是将心比心,任何人的儿子背上了"强奸犯"的骂名,结果被害人时候还是处女,在一审认定强奸的情况下,除了曝光出来请大家评评理,还能怎么样呢?

判决结果公开后,顿时引起了轩然大波,基本上各社交平台都在谈论这个"处女强奸案"。很多网友对这么个判决结果提出质疑,认为法院的判决存在不合理的地方。
虽然审判长亲自跑出来"答疑",但仍然并没有平息舆论的质疑,甚至出现了不少过激言论。
我国是二审终审制,席先生已经不能再上诉。
接下来除非上级法院亲自下场,否则席先生就只能去坐牢了。
虽然法院坚称是依法办案,没有受到舆论的影响。但这起案子注定将和彭宇案、货拉拉案、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案子一样,对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也许法官认为自己是在"依法办案",甚至想要通过"事后答疑"的方式来证明自己这么判没有问题,完全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但是在人民群众的眼中,有些事情却并没有那么简单。当一件事明显违背了人民群众朴素的道德情感认知时,你说再多的法条,说再多的"同意可撤销",都不及"处女强奸案"5个字更触及民众敏感的神经。尤其是这件事还叠加上了彩礼这一近些年越来越敏感的话题。
傲慢是智慧的敌人,谦卑是思想的导师。
只希望席先生出来之后,能够乐观的重启人生吧。